[]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47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21
实施时间: 2002-1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6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6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002年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河北通信服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5%比例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河北通信服务公司在石家庄市合并缴纳。
  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1]8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大地税函[2008] 2008/9/8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7/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2023/7/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政策的通知 金地税政[2010] 2010/9/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有关业务问题 苏国税函[2004] 2004/5/12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校办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 津地税所[2004] 2004/3/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 辽地税发[2009] 2009/1/1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 浙国税外[2009] 2009/2/2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 粤国税函[2005] 2005/8/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鄂国税函[2002] 200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