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47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5
实施时间: 2003-8-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06号)规定,现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所属各分支机构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2003年度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我省所属各中心支公司,2003年度应按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比例,在所在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监督和管理。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皖国税函[2005] 2005/1/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 浙国税所[2003] 2003/8/31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春市兴达集团建筑工程处缴纳企业 长地税函[2002] 2002/7/1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等银行 津国税所[2005] 2005/7/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所属 皖国税函[2004] 2004/12/2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 渝国税发[2003] 2003/6/2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1] 2001/5/2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 晋国税函[2002] 2002/11/1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缴纳 皖国税函[2005] 2005/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浙国税所[2003] 20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