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0]11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3
实施时间: 2000-6-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2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精神,对我区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 鲁地税函[2012] 2012/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 青地税函[2006] 2006/11/3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 沪地税函[2016] 2016/5/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 深地税发[2011] 2011/4/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管理 冀地税发[2003] 2003/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 2008/1/23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人 晋地税税二发[2 2000/11/2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 苏地税函[2006] 2006/9/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 桂地税发[2001] 200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 桂政办发[2005] 200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