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3]240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4
实施时间: 2003-12-24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7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按照中央的税收政策规定和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定了新农业税政策,并已在我市农村税费改革中贯彻执行。以下文件不再适用,从即日起予以废止。
  农业税政策
  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京财农[1996]466号)
  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农业税任务确保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通知》的通知(京财农[1998]1049号)
  三、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试点地区农业税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01]1902号)
  四、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试点地区农业税计税土地及常年产量核定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01]1904号)
  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业税减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农[2003]180号)
  农业特产税文件:
  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京财农[1995]605号)
  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特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税[1995]692号)
  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全国统一使用“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税收管理证明”的通知(京财农[1995]1248号)
  四、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执行政策防止和纠正平摊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财农[1996]1247号)
  五、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署宰税征收工作的通知(京财农[1998]1135号)
  六、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垂钓经营单位征收农业特产税的通知(京财农[1997]951号)
  七、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征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7]1193号)
  八、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行产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8]356号)
  九、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和远洋鱿钓渔业自捕鱿鱼免征农业特产税的通知(京财税[2001]871号)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有关税 冀地税函[2001] 2001/11/19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榕地税发[2007] 2007/12/2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 沪国税流[2009] 2009/4/2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1/7/26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 甘地税发[2009] 2009/4/9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免征农业税和取消农业特产税有 大地税函[2004] 2004/1/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 黑地税发[2009] 2009/2/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1/9/26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 2020/7/1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京国税发[2008]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