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1]47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5
实施时间: 2001-9-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6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1]79号)的规定,做好铁道部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铁道部在京直属运输企业是指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及所属各级非法人单位。
  铁道部所属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北京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自2001年起分别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名单附后)。(略)
  2001年9月5日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局补充意见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在安徽省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 皖国税函[2005] 2005/4/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铁道部所属驻桂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0/12/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 晋国税函[2002] 2002/11/19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 陕国税函[2003] 2003/1/7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 京国税函[2002] 2002/10/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冀国税函[2003] 2003/10/3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在我省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 皖国税函[2002] 2002/11/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铁道部在京成员企业所属分支机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2/6/2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城镇土地使用 湘地税函[1996] 19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