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1]81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6
实施时间: 2001-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1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一次性支付各种经济补偿数额较大的,需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当地市、县国税局审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帐损 内国税所字[200 2002/11/18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2017/2/17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8] 2008/4/2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银行、保险企业办公楼营业厅装修工 粤国税函[2000] 2000/1/14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 2024/12/31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9/1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 青地税发[2002] 2002/5/24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1]23 2011/8/2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呆账损失税前 粤国税函[2004] 2004/3/2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慈善总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 苏地税函[2007]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