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09]1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8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9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我省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如下:
  四川省按期缴纳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 闽国税函[2004] 2004/1/14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本市 沪财发[2021]7号 2021/11/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有关税收问题的 青国税发[2003] 2003/11/1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个体工 粤地税发[2008] 2008/7/3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 青国税函[2005] 2005/11/8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按期纳税营业税起 豫地税发[2010] 2010/6/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财税[2011]10 2011/1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 闽国税发[2005] 2005/8/2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 2011/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