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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09]7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8-18
实施时间: 2009-8-18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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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协:
  为了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促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始终树立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提高职业素质,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09年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评选条件
  1.勤勉尽职,爱岗敬业;
  2.品行端正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
  4.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近2年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或《江西注册会计师》上发表一篇以上文章)、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5.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后续教育任务;
  6.连续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三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于9月10日前向设区市注协或财政局会计科申报一式两份注册会计师候选人名单及参选材料,资产评估机构于9月10日前向省注协申报一份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单及参选材料。参选名额按《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
  2.各设区市注协或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其管辖的注册会计师参选资格的预审工作。2009年9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注协秘书处。各设区市申报的候选人不超过本辖区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但最少可报1名候选人。
  3.组织评审。省注协秘书处将候选人名单通过行业网站进行公示,听取行业从业人员、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省注协秘书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全省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由常务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4.举行表彰仪式。由省注协授予 “江西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或“江西省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荣誉称号,在省注协理事会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记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和行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四、评选材料
  1、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附表:优秀注册会计师候选人推荐表
  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
  (候选人推荐表可登录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下载/监管”栏目下载)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双优候选人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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