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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注协关于做好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补充和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会协[2008]4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6-16
实施时间: 2008-6-16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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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方案”,推动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信息的补充和完善,解决其部分基本信息不全和不准确的情况,由中注协开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经过改版,升级,已全面启动。按照中注协的要求,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补充和完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首页,点击“会员版”登录行业系统事务所版和注册会计师版(),进入首页栏目,对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及补充修改。
  二、财政系统4月17日以后新增的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行业系统里还没有相关信息,需要新增。
  三、信息补充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四、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安排专人按时认真核对、补充,不按时完成该项工作的,以后的换证、转所、注册等工作将受影响。完善后的信息,中注协将在网上公布。如有不实信息举报或其他事项,责任由事务所自己承担。
请各事务所在完善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补充工作的同时,一并完善财政系统(http://www.acc.gov.cn/)内注册会计师的信息。(修改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的,需要提交相关资料)
  五、说明:
  “财政系统4月17日以后新增的事务所”指:4月17日以后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之前成立,但是财政系统内4月17日以后才录入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总所用户名为事务所编码,分所用户名为分所编号,密码均与填报财务报表的密码一致;注册会计师用户名为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空。
  各事务所在完善信息的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注协注册部联系。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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