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3]8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失效时间: 2009-1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3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若干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随军家属有关税收政策执行口径问题
  (一)武警部队随军家属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84号)(以下简称《通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通知》第二条的“个体经营”是指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优惠范围之内。
  (三)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限计算方法: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当年经营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二、关于纳税人差旅费标准问题
  (一)差旅费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的并在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以内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的,出差补贴(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在以下限额内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限额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差地在自治区内的每人每天100元,区外的每人每天150元。
  三、关于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问题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550元提高到8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停止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 云地税发[2006] 2006/12/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住房津贴 浙地税二[2000] 2000/11/15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7/1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2/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湘地税函[2006] 2006/8/2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 琼财税[2020]10 2020/12/15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 金地税政[2006] 2006/8/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 冀地税函[2006] 2006/11/13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送 晋地税函[2008] 2008/1/2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