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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7]26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0
实施时间: 2007-8-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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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自省局下发《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来,各级国税局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全省国税系统主题教育活动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扩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窗口行业开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办[2007]15号),《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委[2007]5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委[2007]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是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国税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是国税系统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现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部署,是国税系统学习浙江经验、促进全民创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始终着眼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全员参与主题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始终着眼于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努力形成共同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强大力量。要始终着眼于弘扬和谐精神、培育税收文化,进一步推动兴起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要始终着眼于改进作风、提升形象,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和谐创建活动
  (一)深入开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各级国税局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础,重点在办税服务厅中开展好“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通过“六比六看”,即:比品德素质,看宗旨意识是否增强;比言行举止,看服务工作是否规范;比服务质量,看工作流程是否便捷;比服务环境,看软硬件设施是否到位;比公德诚信,看服务是否实现零投诉;比满意程度,看社会各界的整体评价。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全省“十大窗口服务明星”、“十大岗位业务能手”、“十大文明服务窗口”的评选活动。
  (二)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国税局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发广大国税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服务人员到位。通过教育,使更多的国税人员成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志愿者。二是服务对象到位。把志愿服务的重点放在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三是服务项目到位。要结合国税工作特点,将送温暖、献爱心,助学工程,希望工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四是服务时间到位。根据工作安排,志愿者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服务,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活动。各级国税局要以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为目标,配合社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社区共同制定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公约,推动学习型、环保型、廉洁型、节约型和无毒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通过在社区中开展税法宣传、举办知识讲座、技能培训等活动,不仅要使广大社会群众的纳税意识得到增强,而且使他们更加认同和支持国税工作,增进国税与群众的感情,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与工作环境。
  (四)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级国税局要把广大国税人员期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转化为实际的文明行动。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使“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形成各级国税局积极行动起来、广大国税人员热情参与的良好态势,从而不断提高国税人员文明素质和国税行业文明程度,为奥运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深入开展“全民节约、改善环境”行动。各级国税局要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认真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力求节约一元钱,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吨水,节约一升油。要积极组织国税人员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爱国卫生等活动,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
  (一)统筹规划,把和谐创建活动与税收工作结合起来。各级国税局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调整思路,充实内容,整合力量,把各项活动与创建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与国税系统正在推进的税收文化建设、干部教育培训、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整体推进。
  (二)团结协作,形成抓好和谐创建活动的合力。各级国税局要明确各项活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三)突出重点,把和谐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和谐创建活动既要整体推进,抓好面上的工作,更要突出重点,抓好点上的工作。各级国税局要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合理安排进度,有选择地抓好1—2个活动,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形成品牌效应,扎扎实实把活动推向前进。
  (四)真抓实干,务求各项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效。各级国税局要切实贯彻“三贴近”的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实践,重在建设,贵在求实,落在基层。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共享创建带来的新成果。要努力探索和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出实招、出新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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