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200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2-26
实施时间: 2001-2-26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1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为了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正常运行,现将股份有限公司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公司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以下各项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二)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
  三、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投资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予追溯调整。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之前,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已确认的投资,不予追溯调整;其后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等,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影响数及不能合理确定累积影响数的理由等。
  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应计提减值准备。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应按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二)债务重组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应按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三)非货币性交易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应按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的公司,在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时,还应扣除因时间性差异而调整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同时调整有关递延税款数额。上述各项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按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影响盈余公积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五、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2000年度的会计报表时,按上述规定应予追溯调整的事项,作为2000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已经公布2000年度年报的股份有限公司,因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应予补充说明。
  六、股份有限公司如为金融、保险企业的,除基本经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暂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 青国税发[2003] 2003/6/2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 苏国税发[2003] 2003/1/1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 财会[2003]10号 2003/3/17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92]财会27号 1992/1/1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财会[2002]18号 2002/10/31
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 财会[2001]43号 2001/1/1
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财会字[1993]29 1993/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湘地税发[2003] 2003/6/1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2/9/12
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2000]25号 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