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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会计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24]166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7-29
实施时间: 2024-7-2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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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新时代辽宁人才振兴大会精神,结合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辽宁省推进会计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9日

  辽宁省推进会计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辽宁人才振兴强省战略,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包括注册会计师,下同)队伍,现就加快推进会计人才振兴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加强政治引领,把牢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管人才,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会计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政治引领贯穿于会计人才工作的始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做好会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高质量会计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抓实行业党建,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与人才建设深度融合,发挥行业党校主阵地作用。依托行业党校举办各类示范培训班,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重品行、讲奉献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树立会计人才工作核心价值导向
  (三)加强会计诚信法治宣传教育。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辽宁会计管理条例》,为会计诚信建设、会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提供法律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纳入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和会计人才培养教育内容。开展会计诚信宣传主题活动,引导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增强会计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四)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开展“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举办“诚信大讲堂”“诚信宣誓”“诚信签约”等活动,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执业氛围,持续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宣传行业价值和贡献,发掘诚信典型,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加强行业监管,曝光违法违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规、以案说德、以案说责。
  (五)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和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建立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会计诚信体系,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人才选拔培养等过程中嵌入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利用,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实现信用信息互换、互通和共享,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开展对典型失信案例的警示教育。
  三、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会计人才成长发展
  (六)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实施管理,严把信息核查关口,防范打击考试作弊,化解考试各类风险。提升考试服务能力,及时回应政策咨询、成绩复核等诉求。推进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畅通会计人才流动和晋级渠道。
  (七)完善会计高级职称评价体系。克服“四唯”倾向,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综合评价体系。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到乡村开展帮扶工作的选派干部及援疆、援藏干部,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引导会计人员扎根基层。建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国家和省内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衔接的机制,减少重复评价。
  (八)严格注册会计师准入与退出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制度,认真执行注册会计师注册、非执业会员登记、会员年检、转所转会等相关规定,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行业违法违规人员。
  四、加强多层次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会计人才高地
  (九)实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选拔中青年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业务骨干,从会计中介机构选拔优秀执业注册会计师,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每3年一个周期,遵循学用结合原则,通过集中培训、在职学习、课堂教学、应用研究,着力培养一批政治过硬、高端引领、业务精湛、能力卓越、德才兼备的中青年会计人才,以及符合“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要求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
  (十)组织参加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和选拔培养。每年从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介机构选派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事务所合伙人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加强宣传和服务对接,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国际化的优秀中青年会计人才参加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会计名家选拔培养工作。
  (十一)完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分级分类分模块设置继续教育课程,突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差异化、实用性和前瞻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看”“掌上学”“会计大讲堂”等多样性的继续教育方式,提升继续教育的便利性和参与度。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符合自身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和梯次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十二)发挥会计社会团体和市级财政部门人才培养培训的补充作用。鼓励省内会计学会协会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会计人员提升能力培训。支持市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履职能力培训。
  五、发挥人才效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三)创新会计人才使用机制。建立高端会计人才数据库,搭建高端会计人才交流平台,择优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任职或担任专家、继续教育师资、研究生社会导师等。支持和鼓励高端会计人才深入基层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发挥高端会计人才“领头雁”“先锋队”作用。
  (十四)推进会计人才智库建设。遴选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业绩突出、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和实务工作的会计人才,担任省会计咨询专家和职称资格评审专家,参与会计准则制度的政策解答、征求意见、业务指导、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等工作,为我省会计行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
  六、统筹多方力量,提升服务会计人员质效
  (十五)优化社会组织(团体)服务功能。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校企联合机制,推动会计科研教学和实践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全省会计人才成长和会计行业发展。举办会计竞赛、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注重发现、选拔、培养、使用会计人才,推动全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十六)搭建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会计服务”进程,建立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信用信息管理、统计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全网一站式办理,为会计人员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充分运用辽宁财政微信公众号、辽宁会计网、辽宁会计APP等政务媒体,搭建政府与会计人员沟通桥梁,提升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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