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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24]5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5-23
实施时间: 2024-5-23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3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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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渝会协[2023]7号,以下简称《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协会于2013年建立了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库。2024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检查工作的需要,除抽调部分检查库人员外,还将从行业挑选优秀人员充实检查队伍。现将推荐检查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担任执业机构审计或评估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
  2、从事审计或资产评估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3、熟悉会计、审计或资产评估等专业理论实务并富有实践经验;
  4、职业道德良好,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二、推荐要求
  1、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推荐工作,在认真学习《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本机构的推荐工作;
  2、各执业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选取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进行推荐,每个执业机构可新推荐1—2人,亦可推荐已入库的检查人员,并于6月10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检查人员推荐表》(含电子版)报协会监管部。
  3、检查人员一经协会确定,各执业机构要积极支持,确保被抽调的检查人员按时参加和坚持完成检查工作。
  4、执业质量现场检查预计从7月开始,预计检查时间为五周左右。
  联系人:蔡雪晴   联系电话:67031028
  电子信箱:79397728@qq.com
  三、其他事项:
  协会将按照《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查的检查人员纳入检查人员库进行管理;对凡是无故不参加检查工作的、连续两次无法参加检查工作的或连续3年未参加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出库。
  附件:检查人员推荐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
检查人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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