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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财会[2024]2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4-10
实施时间: 2024-4-10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2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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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4〕10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落实过紧日子、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应报尽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统筹协调,明确分工,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应当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抽取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开展评价分析,强化结果应用。各单位要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每年定期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财会监督。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要把内部控制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贯穿内部控制评价、整改、应用全过程的刚性约束机制。针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积极开展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专题分析,加强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内部控制报告专题分析成果的应用,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功能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个,有下属单位4家(含)以上的市级部门需报送数量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模板另行下发。
  (四)严守保密防线,确保信息安全。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并承担相关责任。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已向财政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不列入我市编报范围。
  1.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负责在编报系统做好本地区编报单位及登录用户的维护。
  2.市财政局已根据部门预算编报系统单位树形结构设置了内控统一报表系统市级各单位名录,各市级部门根据内控报告编报范围要求核对所属单位,如需增删或修改,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
  (二)编报系统。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及单位通过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器登录,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登录方式1:用户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门户模块(政务网网址http://172.17.58.190/dwmh,下同),选择CA或浙政钉扫码登录,点击“统一报表”模块进入到统一报表首页。
  登录方式2:“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浙江平台(政务网网址:http://59.202.42.94或互联网网址http://czbtybb.czt.zj.gov.cn),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登录名为预算管理财政一体化账号登录名前加上地区码“330300_”,密码统一重置默认为:C123@321z。
  (三)用户账号管理。
  用户账号由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用户账号管理”模块自行维护。
  申请新用户或变更用户权限,由本单位出纳岗位人员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入办事大厅-基础资料-“用户账号管理”-〉“用户账号申报”模块进行新用户权限申请(应用系统选择统一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或管理)或“账号权限变更”模块进行用户权限变更,并等数据同步至“统一报表系统”后(正常情况下需半天时间)生效。
  (四)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1.市级各单位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内控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单位留底。市级各部门应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后在部门留底。
  2.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应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对所属区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培训事项
  市财政局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统一组织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暨财政学堂培训,地址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阶梯教室(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请每家单位安排一名负责内控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交流群。请市级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人及时加入浙政钉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群进行编报相关工作问答,浙政钉群号是1721542005。
  (二)内控报告编报相关资料。请各(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及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后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zj.gov.cn)“网上办事——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三)有关考评。市级各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情况将列入市直单位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功能区)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情况列入全省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等考评。
  (四)联系方式。“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用户名密码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市财政局技术运维热线:0577-88278999;内控报告编报如有问题,请联系市财政局会计处:尹艳0577-88523359,郑宸0577-88525928。
  附件:1.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2.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1.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2.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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