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1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0
实施时间: 2004-1-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2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转发给你们,《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国税发[2003]144号)文件第九章第五十条的所称的个体工商户,凡实行“定期定额”办法且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一并贯彻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 2011/1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 闽国税函[2004] 2004/1/14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屋租赁业适用起征点政策的通 藏国税发[2006] 2006/4/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业营销员从业适用营 赣地税函[2006] 2006/5/1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按期纳税营业税起 豫地税发[2010] 2010/6/9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 浙地税函[2011] 2011/1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 皖国税函[2005] 2005/9/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2/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提高我区个体工商户营业 内地税字[2011] 2011/3/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3]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