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综合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证监局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工商联关于推进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证监函[2023]21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15
实施时间: 2023-5-15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3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市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利用信用保护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作为支持民企发债的信用衍生产品,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信用增进机构、证券公司等符合条件的机构创设,在拓宽民企债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投资者预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11月,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首批推出红狮控股等4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2022年5月,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中证金融与证券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联合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2022年12月,首批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中证金融与地方担保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房企债券融资项目落地。2023年4月,证监会提出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债券融资增信新路径,符合发债条件、具有发债需求的企业可以主动对接参与,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二、及时报送融资需求
  请各民营企业及时学习了解信用保护工具相关政策,尽快摸排债券融资需求,于5月19日17:00前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填写并提交调查问卷。针对有债券融资需求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做好支持服务。
  附件:
  1.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架构
  2.信用保护工具发行案例
  3.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调查问卷
  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局市工商联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孙芬、杨思雨;联系电话:022-23301717、23308383;邮箱:sunfen@csrc.gov.cn、yangsiyu@csrc.gov.cn)

相关附件:
1.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架构.pdf    
2.信用保护工具发行案例.pdf    
3.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调查问卷.pdf    
关于推进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推 温政办[2014]13 2014/11/5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鄂政发[2015]38 2015/5/28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 冀税提案字[202 2024/4/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2024/6/14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 辽财金规[2020] 2019/1/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 皖人社秘[2021] 2021/4/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563号建议的答复 国市监议[2022] 2022/6/29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苏州市优秀民营企业评价指标 苏府[2012]34号 2012/2/17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 皖人社秘[2024] 2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