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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重庆市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23]5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8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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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重点检查对象:1、2022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2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在2022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在2022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6、受到投诉举报的注册会计师;7、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会计师。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通过年检的决定。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28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2022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材料包括会费缴纳、继续教育、社保,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年检方式
  2023 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实行网上年检。年检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请年检业务在此系统操作;
  (二) http://acc.mof.gov.cn/,该地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提请年检前需完善注册会计师个人基本信息需在此系统操作。
  五、年检程序
  (一)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1、提请年检前,事务所需先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核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是否准确,并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进行完善,确保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项目完整,未填写完整将导致年检模块无法操作。
  2、事务所在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注师基本信息后,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在“基本信息管理”列表内的“非注师从业人员管理”模块完善从业人员信息,从业人员包括2022年12月31日在事务所工作的除执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清理已离职人员、清理已转执业人员、录入新进员工,各项信息应当准确完整,从业人员工作性质包含: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助理人员、行政工作人员。
  3、完善以上信息后,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统一为本所注册会计师提请年检,流程为:事务所年检审核→注师待申请→勾选需要参加年检的注师点击年检申请→在每名注师列表后上传该名注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如图示,支持上传的材料类型为pdf、jpg、png、xsl,大小限制为10MB)/退休证→点击申请→确认提请注协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事务所版)》(附件1)。
 
  注:有退休或社保在统一经营的同一集团下其他关联公司等情况的,在年检系统内需上传退休证/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同时由事务所统一汇总此类情况,将涉及以上情况的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证明材料统一发送至会员部邮箱:cqicpa_hyb@qq.com。专职执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为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以“工资薪金”类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截图(如图示)、银行出具的事务所为其代发工资明细清单等。

  4、事务所完成系统提请注协审核后,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年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事务所需确认所内注册会计师已全部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并缴纳2022年度会费后,协会将对符合年检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操作年检通过。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1、提请年检前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信息完善后,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点击年检→注册会计师年检提请→新建申请→申请年检。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师版)》(附件2)。
  3、完成系统年检提请工作后,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年检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确保2022年度继续教育已完成、并完善2022年度会费缴纳后,协会将对符合年检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操作年检通过。
  六、年检信息查询
  注册会计师登录系统后,在年检模块下选择【年检信息查询】功能,可查看个人历年年检信息。年检通过后注册会计师年检信息查询中的审核状态将变更为“年检通过”。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当年的年检信息。点击【二维码】可查看个人年检二维码,通过扫码可查看年检信息。点击【下载】可将二维码下载到本地。
  二维码由注册会计师自行打印粘贴于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页供客户查询使用。
  七、其他事项
  (一)2023年开始,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数据均同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的数据不再显示,可能会出现注册会计师数量不正确情况,如:已注销、转非的注册会计师仍然出现在本所系统内等情况,请各事务所在上报年检工作时,认真核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数据,出现有误的情况及时联系协会会员部处理。
  (二)事务所如有未专职执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已死亡、自愿退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或其他特殊情况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注册会计师,由事务所填写《2023年任职资格检查申请注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附上《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件4)、死亡证明或受处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协会会员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cqicpa_hyb@qq.com。
  需转为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待市注协下发注销文件后,自行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提交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如图示)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年检工作,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年检手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年检工作完成后,协会将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示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向社会公告通过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联系方式:
  年检咨询电话:刘云浅67031194。邮箱:cqicpa_hyb@qq.com
  会费咨询电话:刘卿平67031022。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道大道湖霞街6号重庆财政学校B区综合楼601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事务所版)》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师版)》
  3、《2023年任职资格检查申请注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
  4、《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 (事务所版).pdf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师版).pdf    
附件3:2023年任职资格检查注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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