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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28
实施时间: 2022-10-2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30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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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参保缴费时间
  (一)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二)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二、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APP缴费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二)银行协议(批量)扣款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四)银行柜台缴费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二)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三)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查询。
  (四)关于参保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关于缴费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有疑问,可以拨打400711236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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