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医保发[2023]6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6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20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52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150元。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t;丽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gt;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61号)要求,请各县(市、区)做好筹资、分担等预算安排。
  三、本通知筹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4/9/24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市直机关、事业 长府办函[2007] 2007/7/1
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 教港澳台[2013] 2013/10/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 宁政发[2015]19 2015/2/2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 2018/8/3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晋政发[2016]57 2016/1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渝府发[2016]43 2017/1/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苏医保发[2020] 2020/12/28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 京医保发[2023] 2024/1/1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 金政发[2012]50 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