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综[2022]3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0-18
实施时间: 2022-10-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1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税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
  近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详见附件),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请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序号   部门        缓缴项目
  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3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耕地开垦费
  4           土地复垦费
  5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污水处理费
  6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税务局 生活垃圾处理费
  7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8 重庆市水利局 水资源费
  9       水土保持补偿费
  10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1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费
  12           医疗机械产品注册费

相关附件: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3/7/1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地税系 晋财综[2002]15 2003/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 粤国税函[2011] 2011/2/1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 苏财综[2013]10 2014/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配管理的 沪财预[2011]34 2011/1/1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 黑工商发[2016] 2016/10/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 豫国税函[2007] 2007/1/14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996/6/3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我区 宁价费发[2012] 2012/8/1
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7]5号 19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