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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免收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22]4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8
实施时间: 2022-7-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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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鉴于今年3月初至5月底持续的疫情封控态势和给行业机构带来的损失,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响应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纾困企业号召,将惠企措施送到企业手中。经协会秘书处提议,于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对本市评估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022年应交本级地方协会会费给予全部减免。
  因本次疫情特别严重封控时间长,对机构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开展评估业务影响较大,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为支持机构发展,奠定复工复产的基础,故在减免机构会员及个人会员本级全部会费外,上评协特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提出申请,免缴2022年度上海市评估机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应上交中评协的全部会费,经中评协党委会研究决定予以批准,与政府携手一同帮助机构渡过目前的难关,稳定评估行业队伍,在疫情过后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现将有关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1、减免应上交中评协会费: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2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2〕12号),评估机构应上交中评协的2022年度会员会费全部减免。
  2、减免应上交地方协会会费:根据《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上评协〔2022〕39号),评估机构应上交上评协的2022年度本级会员会费全部减免。
  各资产评估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真正体现责任担当,在中评协带领下,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为评估行业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财务工作QQ群:275326570
  联系人:赵寒
  电话:021-64163403
  电子邮件:1964252324@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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