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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2]7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5-23
实施时间: 2022-5-23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11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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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激励优秀中青年注册会计师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我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2022年工作要点,经省注协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省注协注册,并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信息化建设、新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中青年注册会计师,出生日期在1970年1月1日及以后。
  二、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勤勉尽职;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为国家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3.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近5年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分、行业惩戒;
  4.担任所在事务所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计注册8年及以上(非连续执业者可分段累计、可累计之前在浙江省外的注册时间)。
  (二)符合上述第2项基本条件,是指至少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担任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会计、审计准则委员会、内部控制等类别委员会委员或专家;
  2.担任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专家;
  3.担任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担任省级以上协会、学会理事会理事、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专家,或市级及以上协会、学会理事会理事;
  5.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先进会计工作者、优秀注册会计师、百名青年人才、优秀检查人员等荣誉;
  6.承担3次以上(含3次,下同)省注协会员继续教育授课任务;
  7.出版过对行业有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或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8.通过考试选拔为市级以上各类各批高端(领军)人才;
  9.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前3名;
  10.参与3次以上服务小微企业、公益性捐赠、抗疫防疫志愿者、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11.其他由市注协认定为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信息化建设、新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形。
  三、评选名额
  评选总名额为100名。
  省注协按照历次评优活动的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全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计注册8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确定本次评选的各市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一)酝酿推荐
  1.各事务所应根据评选条件推选本事务所候选人,于6月6日前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
  2.各市注协应当对本市事务所推选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市注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等额推荐名单,于6月15日前将确定推荐的本市候选人《推荐表》、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省注协。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市留存备查。
  (二)复核公示
  省注协秘书处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候选人名单在省注协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三)公布表彰名单
  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对经公示的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公示期内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本次评选的表彰名单。省注协据此公布表彰名单。
  (四)表彰与宣传
  1.省注协将在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行业“注会先锋”进行表彰,并依据相关办法予以奖励。
  2.省注协将对“注会先锋”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一)纸质《推荐表》须由各事务所、市注协须逐级加盖公章,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推荐表》无须粘贴电子照片、无须套印电子公章,但应保证全部填报内容与纸质《推荐表》一致。
  (二)《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应简要归纳被推荐人在诚信执业、专业素养(理论与实务)提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我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所在事务所各项建设等方面体现先锋模范的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要求真实、生动,字数在400字以内。
  (三)候选人须同时提供近期同版的电子、纸质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各1张。纸质照请粘贴于纸质《推荐表》“粘贴2寸照片”栏;电子照统一以候选人的“事务所全称+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M以内。
  (四)各市注协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各候选人电子证件照统一发送到省注协会员管理部邮箱:hyb85179130@,联系人:李晓娜、翟亚丽,联系电话:0571-85179130。
  附件:
  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推荐表
  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候选人名单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候选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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