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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10-15
实施时间: 2021-10-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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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组织:
  为巩固和扩大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进一步在行业青年集体中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根据共青团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现就“202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以下简称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和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以下简称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
  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以下简称全国行业团委)负责,要求争创2021—2022年度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须已创建成为往届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各省(区、市)团委授予的省级青年文明号或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各地市团委授予的市级青年文明号。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由各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以下简称省级行业团委)负责,争创2021—2022年度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没有获评往届各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限制,新创或已获命名的集体均可申请创建新一届次。
  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创建集体是以青年为主、建制保持稳定的一线工作集体,人数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人数较少的可以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参与创建;35周岁以下人数占比为60%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占比为10%以上;原则上由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集体负责人任号长。
  2.集体成员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集体或集体所在单位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行业各项执业规范和规章制度。
  4.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5.集体成员、集体或集体所在单位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存在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创建内容
  1.开展主题活动。着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青年文明号·向祖国报告”等主题活动,把握“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等节点,积极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活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等实践活动,展示行业改革新气象、弘扬职业文明新风尚。
  2.提高创建质量。按照“有组织领导、有目标计划、有操作规范、有长效机制”的要求,深化青年文明号互学互访、项目联创、区域联创等联动机制,发掘青年文明号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新优势;大力拓展青年文明号网上创建空间,加强网络互动宣传,开辟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平台,鼓励创建集体创造生动多样的职业文化“微作品”,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弘扬职业先进理念。
  3.完善过程管理体系。切实抓好《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落地深化,以创建流程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提高活动管理能力。从报备、监督、推荐等创建节点着手,做好建章立制、载体牵动、品牌塑造等工作,形成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以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活动创新发展。
  4.改进跟踪监督机制。依托各类外勤服务团队,亮明创建标识、成员身份,亮出公开承诺和投诉渠道。管理部门要将社会评价作为指导、评价、推荐集体的重要依据。
  5.创建过程达标。202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突出创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开展,实现由结果性的“评比表彰”向过程性的“创建达标”转变。
  三、创建要求
  (一) 基本步骤
  1.提出创建申请。2021年10月29日前,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经所在省级行业团委审核,向全国行业团委提出创建申请,进行简易备案(填报附件1、2,并提供获命名文件)后,纳入创建序列,接受上级团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创建活动。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在省级行业团委提出创建申请、简易备案并接受指导。
  2.成立创建机构。创建集体要建立单位领导牵头、创建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纪检)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
  3.组建工作队伍。创建集体应将集体成员全部纳入工作队伍,选好配强号长,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的作用,明确每个成员职责任务,并带领集体每位成员按任务要求切实履职尽责。
  4.开展创建活动。围绕各级行业团委的工作安排,结合行业特点和集体职责要求,推动创建活动融入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 具体措施
  1.制定目标任务。创建集体应按照“切合实际、适度领先”的要求,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2.完善岗位规范。创建集体应按照《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适合集体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确定管理权责、岗位要求,做到分工明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培育创建载体。创建集体应围绕行业和所在集体中心工作和创建任务,结合新形势和青年特点,重点在思想教育、技能提升、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方面,培育有形化、生动性、实效性的工作载体。
  4.加强台账管理。创建集体应围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和取得成效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定期对标自查自评、整改提升。
  5.做好总结参评。2023年1月31日前,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经所在省级行业团委审核,报送创建工作总结材料(文字材料2000字以上,创建工作图片3-5张),按照团中央有关精神及《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参加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按省级行业团委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参加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
  (三) 工作机制
  1.沟通联系机制。全国行业团委建立“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微信群”,开展研讨交流、材料报送等工作,推动形成横向联系、纵向贯通的有序沟通联系机制。创建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号长及各省级行业团委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加入工作群,并于每月汇总当月活动开展情况,填写《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月度工作台账》(附件3),于当月30日前通过“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微信群”报送。
  省级行业团委应当比照全国行业团委做法,建立本级本区域工作沟通联系机制。
  2.宣传展示机制。创建集体应广泛利用所在单位对外窗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展示创建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情况。
  3.“亮标志、亮承诺、亮监督”机制。创建集体应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在对外窗口公开服务承诺、成员身份、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1.全国行业团委负责2021-2022年度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组织领导工作。按照工作程序,通过专题会议、集中培训、调研检查、主题活动、达标考核等进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同时指导各省级行业团委开展省级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2.各省级行业团委配合全国行业团委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行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组织工作,对本区域创建集体进行日常工作指导。负责2021-2022年度本级本区域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组织领导工作,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区域202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3.全国行业团委及省级行业团委加强对创建集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长期不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质量严重下滑的创建集体,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采取警告提醒、约谈直至取消其创建资格。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联系方式:
  中注协统战群工部,胡天伊;电话:(010)88250031;
  传真:(010)88250141;电子邮箱:cpaqnwmh@
  附件:
  1.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2.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备案表
  3.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月度工作台账
  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1.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docx    
2.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备案表.docx    
3.创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月度工作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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