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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协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1]1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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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业经省注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事务所)申请表
  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个人)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doc    
2、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事务所)申请表.doc    
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个人)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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