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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具会费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评协[2020]5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9-2
实施时间: 2020-9-2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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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0年度会员会费的有关工作通知》(陕评协[2020]5号)、《关于免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省级会费的通知》(陕评协[2020])10号、《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评协[2020]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具2020年会费票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具会费票据事宜
  自2020年10月28日起各机构可到省财政厅综合楼资产评估协会518室领取陕西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为了方便顺利领取票据,确保我会提前完成票据打印,各机构可将银行交款回单图片、本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号发送至省评协邮箱shanxipg@。也可现场开具票据,但须提交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本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号。
  二、多交会费退款事宜。
  因执行两级协会的政策优惠,多交会费的机构在领取会费票据前应先行办理会费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时应提交情况说明,写明2019年度评估业务收入(同上报行业会计报表一致)、应交会费总额、实际银行交款金额、应退款金额,并加盖本机构公章,经省评协审核无误后办理退款。同时退款机构须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退款机构办理退款的同时,可连同上述(一)领取票据,并将提交的资料一同发送至省评协邮箱shanxipg@。
  联系人: 姬新嫣  王璐
  联系电话: 029-87623004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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