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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0]28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4-27
实施时间: 2020-4-27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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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任职资格检查,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是注册管理工作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强化任职资格管理,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效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4号),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现状,决定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主要采取委托各市注协属地检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浙江分所内2019年12月31日在册的注册会计师。
  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情况,各市注协要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核实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情况,需重点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主要包括:
  1、最近一年新注册的注册会计师;
  2、最近一年转所的注册会计师;
  3、最近一年新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4、7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是否自行停止执业满1年的;
  3、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4、2019年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处于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5、是否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其中,对重点检查对象要列明需要检查清单,逐项检查,以保证年检工作质量。检查材料可包括注册会计师的社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审计工作底稿等。
  三、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检查的情形
  1、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2个月的;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受刑事处罚的;
  5、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注册会计师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6、注册会计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2019年度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的;
  7、未按规定完成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
  8、其他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情形。
  四、检查时间与地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今年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将按属地原则,全部委托各市注协就近进行检查。
  为了大力推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有效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经研究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将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杭州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联合党委的原省注协直管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划转到杭州市注协管理。
  各市注协最迟于6月30日前完成年检工作,并将《2020年度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1)连同《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0年度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注册会计师检查人员情况表》(附件3)和《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核查表》(附件4)上报省注协。具体检查时间与检查地点,由各市注协另行通知。
  五、检查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与申报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检查前,应当自查。自查内容包括:1)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人员信息与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的信息不一致;2)是否存在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已辞职但未办理转所或注销注册手续等情形;3)是否能够确保省注协实地抽查时随时出具所有注册会计师劳动合同、五险一金缴纳、人事档案存放、工资等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检查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材料:
  1.《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注册会计师本人在“注册会计师签名”处签字。
  2.《2020年度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注册会计师检查人员情况表》。未专职执业、已辞职并离开行业等符合撤销注册情形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时报送《撤销注册申请表》(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字,事务所盖章)。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人员信息与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省、市注协就近检查和实地抽查
  各市注协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1.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协调相关人员和资源,及时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2020年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注册会计师检查人员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协助省注协实地抽查。对2019年新设立的、受到行业惩戒、有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和需要重点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应进行重点实地核查,并填写《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核查表》。
  (三)注册会计师证书贴花
  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由市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加贴省注协统一印制的当年度通过年检的专用贴花,
  (四)省注协公告与备案
  省注协对通过2020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告,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和中注协备案;任职资格检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暂不办理年度检验登记手续,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继续以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报告。
  联系电话: 0571-85179130(省注协会员部)
  附件:
  1.2020年度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名单
  2.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20年度不予通过或暂缓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统计表
  4.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核查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度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名单.doc    
附件2: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2020年度不予通过或暂缓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4: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核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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