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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时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6
实施时间: 2020-2-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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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延长申报缴费时间公告如下:
  一、延长参保人申报修改缴费档次时间
  申报缴费时间延至2020年4月30日前。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通过广东社保APP等网络渠道,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无须现场办理。参保人逾期没有申请修改的,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第1号公告,过渡到相应的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参保人对过渡后的缴费档次有异议,也可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
  二、延迟缴费开始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延迟至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按月缴费的参保人5月份缴纳1-5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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