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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2-10
实施时间: 2019-12-1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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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9年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为做好2019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按照中注协《201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会协〔2019〕1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注协[2019]32号),组织开展了吉林省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2019年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坚持“五个并重”原则,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
  在检查中,我会充分利用前几年系统风险检查的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帮扶提升职业化水平,促进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明确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以周期性检查制度为基础,综合考虑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我会今年抽调了6名行业专家,组成了检查组,共检查了30家事务所;共抽查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69份。
  1、质量控制体系检查
  我会聚焦第一轮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根据日常监管线索和上一次检查的情况,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针对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业务承接和保持、人力资源等关键要素,有针对性地设计、实施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程序,结合业务项目检查的结果,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同时,加强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建立了独立性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有效监控。
  2、业务项目检查
  我会根据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有效聚焦高风险项目和重点风险领域,合理确定业务项目检查的范围和抽查样本。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检查以来,尤其是在2019年上半年出具的业务报告。
  业务项目检查中重点关注: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
  在检查中,还关注了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收集事务所有关业务收费的政策和文件,关注业务项目收费的整体情况。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重点检查其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二)具体开展检查工作
  1、准备阶段
  6月初,我会下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要求,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公示检查对象名单。截至7月末,被检查事务所完成了自查工作,上报了自查报告。
  2、实施阶段
  8月-9月末,我会抽调检查人员,签定相关协议,对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完成了现场检查工作。
  3、处理阶段
  10月-11月末,完成了检查工作的整理、处理工作。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在中注协的指导下,行业的执业质量不断提升,执业行为日益规范,被检查的大多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执业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行业整体发展向好的同时,个别被检查对象在执业质量、质量控制、职业道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质量控制体系方面
  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事务所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有的事务所对监控政策的理解和操作不到位,有的事务所没有制定监控政策;有的事务所在执行监控政策时,没有形成相应的记录,或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业务项目方面
  1、初步业务活动工作
  有的项目编制的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不完整,缺少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业务承接与保持记录不清楚。有的项目业务约定书内容不完整,无收费金额、无授权代表签字等。
  2、风险评估工作
  有的项目未编制此类底稿,有的项目编制的此类底稿不全面,有的项目未将收入做为舞弊风险。有的项目未编制总体审计策略,有的项目总体审计策略中未确定重要性水平。
  3、进一步审计程序
  有的项目未编制内控测试底稿,或编制的内控测试底稿不完整,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脱节。
  在实质性测试工作方面,各业务循环均发现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函证、替代程序未能有效实施;存货盘点、监盘不严格;分析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4、业务完成阶段
  有的项目未编制审计总结或编制不全面;有的项目无项目组复核记录或记录不清楚;有的项目所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未获得被审计单位的盖章确认。
  (三)对上一轮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事务所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
  四、检查的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体现行业检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精神,区别问题性质和情节,对两家事务所的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对其他被检查事务所下发了检查意见函,同时要求所有被检查事务所对照准则,积极认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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