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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评协[2019]4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7-9
实施时间: 2019-7-9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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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决定自7月29日至8月7日,进行2019年全省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机构会员年检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机构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个人会员年检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8.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一览表》(含电子版);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3.《未参加2019年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并申请转非执业人员需同时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上报中评协使用(含电子版);
  5.会费缴纳凭证;
  6.《201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7.《资产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省评协分类管理使用;
  8.《首席评估师变更信息表》;
  9. 《山东省资产评估系统使用情况统计表》;
  10.《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电子版);
  11.《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电子版);
  四、检查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上报材料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一)本次年检以机构自检为主,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上报年检材料前,做好自查,及时通知本单位资产评估师注册并登录登记管理系统。在登记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因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请将问题记录汇总,并在年检时反馈。
  (二)对暂缓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9月3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三)为配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做好2019年综合评价工作,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6〕7号)要求,各资产评估机构年检时一并报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含电子版)(附件2-6)。
  (四)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鲁评协〔2016〕6号),我省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为维护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优化报备系统适应实际需求,现对各单位报备情况、使用中发现问题进行统计,请各单位据实填写《201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1)。
  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鲁评协〔2018〕1号),现对分类管理打分项目中加分项部分进行统计,请各单位参照《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资产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附件3-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
  根据《关于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的通知》(鲁会协〔2015〕21号),为贯彻落实中评协《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提高执业质量,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发挥首席评估师在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按照《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各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名单进行更新,如发生变更,请填写并提交《首席评估师变更信息表》(附件3-3),未发生变动的,不用填写。
  为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和业务实施中的应用,提升会员执业的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降低执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协会组织研发了一款资产评估软件《山东省资产评估系统》,并于2018年5月提供给省内团体会员免费使用。为满足评估机构对评估软件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质量,现对山东省资产评估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请填写《山东省资产评估系统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4表仅适用已经使用资产评估系统的评估机构填写),以优化资产评估系统。
  (五)根据上级党委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要求,将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与行业党建信息统计作为本年度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资产评估机构请直接在下载的excel文件中认真填写《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附件4-2),年检时报送电子版即可。
  五、会费的缴纳
  (一)单位团体会费标准
  新团体会费办法:(中评协〔2019〕16号文件)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全年业务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原团体会费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文件)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全年业务收入总和的1%计算并缴纳团体会费。
  评估机构按新团体会费办法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团体会费办法计算的会费额度的,高出部分予以减免。即团体会费从低交纳。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执业会员缴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即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个人会费4000元/年/人,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个人会费2000元/年/人。
  执业会员人数为: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评估机构注册的执业会员。
  (三)请各评估机构在计算交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 ”。不得随意舍位。
  财务系统中报表填报完成后,在“会费情况汇总表”里查看具体会费金额。
  (四)请各评估机构在2019年7月29日前,将会费直接电汇或支票倒存或网银转账省评协指定账户,否则需重新汇款(如汇错账户,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省评协财务退款)发票将在年检工作期间凭汇款回执领取。
  开户名称: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811250101230055178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六、时间安排
  1.年检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7日。各地评估机构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请参加中评协全国百强评比的机构务必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综合评价表和财务报表,具体要求详见鲁评协〔2019〕45号文件(点击查看)。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孙献(负责资产评估师年检)  0531—82919666;
  魏浩(负责继续教育年检)    0531—82919695;
  李晓霞(负责会费收缴)      0531—82919665;
  张  宁(负责行业监管)      0531—82919667;
  孟昭武(负责行业党建)      0531—82919685。
  年检现场电话将于7月29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地评估机构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南年检。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
  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一览表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3.未参加2019年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5.《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
  6.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
  附件3:
  1. 201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2. 资产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加分项提供资料清单
  3. 首席评估师变更信息表
  4. 山东省资产评估系统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4:
  1.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
  2.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情况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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