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8]2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8-10
实施时间: 2018-8-1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1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自治区税务局直属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南铁残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确保税务机关改革后执法的合法性,决定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桂财税[2016]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桂财税[2017]55号)(以下统一简称原文件)文件中涉及的税收主管机构进行变更:一、将原文件中“地方税务局”变更为“税务局”;二、将原文件中“地税部门”变更为“税务部门”;三、将原文件中“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四、将原文件中“主管地税机关”变更为“主管税务机关”。原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做变更,相关政策继续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18/6/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福建省地方税务 2017/10/18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8/6/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5/12/1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 重庆市国家税务 2011/9/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或失效进出口税收规范性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2/11/14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018/7/5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9/10/3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