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7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做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签订工作,便利纳税人缴纳税(费)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前,继续实行国税、地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实现纳税人一次签约,同时办理国税、地税委托缴纳税(费)业务。
  二、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后,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版《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即可委托划缴税(费)款。纳税人与原主管国税、地税机关签订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原签约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承担。
  三、纳税人如有异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解读.zip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一户通”电子缴税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杭国税计[2004] 2004/11/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 粤地税发[2003] 2003/1/2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沪国税发[2016] 2016/7/1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一户通”电子缴税有关凭证问题的 台地税计发[200 2006/9/1
黑龙江省国税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的 2010/5/12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开通跨境 2023/12/1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 冀国税发[2002] 2003/1/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国税函[2008] 2008/1/1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 广州市国家税务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