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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财会[2017]615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10-30
实施时间: 2017-10-30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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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内控报告管理制度》)(财会[2017]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制约权力运行为主线,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作为制约政府内部权力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点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的权力运行流程和制约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内控体系,强化流程控制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各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本单位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逐年完善、持续优化。
  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贯彻实施的统筹安排和整体部署,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权力制约,实行定期轮岗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是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构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和分级授权,将制约权力运行有效嵌入内部控制全方位、全过程中。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对从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面向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等关键岗位要严格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对轮岗后发现原工作岗位存在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追责。
  (三)建立报告制度,促进信息公开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在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自我评价等工作。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四)实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进
  各县(市、区)财政局每年研究选择1-2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内控实施重点单位,开展内控制度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对全市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实施范本,宣传推广示范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示范点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抓和相关部门协调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例会、联动检查等方式,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推进内控报告管理制度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内控报告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提高风险防控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内控规范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分析执行情况,及时应对和解决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机制,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报送内控建设工作动态,深入分析内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积极反馈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
  (四)强化监督考核
  市财政局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报告情况作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内容,各县(市、区)财政局也应参照市财政局的作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年度考核机制。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查找内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建设报告的合规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温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docx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docx    
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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