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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财税法[2017]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27
实施时间: 2017-3-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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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4]15号)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4家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成都市风景园林学会
  成都无线电协会
  成都麦田阳光自闭儿童助残中心
  成都轨道交通协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五个公历年度。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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