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7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9
实施时间: 2017-1-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大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省局研究决定,将2017年1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申报期限顺延至2017年1月16日。
  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辽 2019/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1年整体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2010/12/2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各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问题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1/1/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 2022/11/1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 2022/11/2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4月份申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22/4/15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2年3月份申报 2022/3/30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2022/1/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 湘税办发[2019]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