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评估机构2016年度会计报表、交纳会费及评估师印鉴更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评协[2017]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4
实施时间: 2017-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6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我会将于2017年1月9日起办理全省资产评估机构2016年度会计报表汇总、会费交纳及评估师印鉴更换等工作,为确保上述工作如期顺利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会计报表报送要求
  1.2016年度会计报表将继续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开发的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网上填报方法: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左侧“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网络桌面下载,安装IBD程序,安装完毕后,运行IBD,按照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要求以实名填写用户名及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批。网上填报会计报表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表说明,每张表必须填写完整,报表上传后,确认合格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3.总所及分所财务决算报表情况分别汇总后按属地原则上报。
  4.各资产评估机构向省资产评估协会报送201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封面、报表编制说明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明细表、机构交纳会费明细表)一套,及审计报告一并报省资产评估协会。
  5.报送时间。网上填报时间为2017年1月9日-25日,纸质文件现场报送协会时间为1月16日-2月23日
  二、会费收取标准
  1.当然团体会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以2016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会费。
  2.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3.收缴流程。网上报表合格后,评估机构进行会费转账,转账成功3日后,可到协会领取发票并提交相关纸质财务资料。
  4.协会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21001460008050001919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会计报表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24-23496797 23496725
  三、评估师印鉴更换工作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要求,我会将于1月16日起集中为资产评估师更换印鉴。
  (一)更换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会籍关系隶属于我会的全体资产评估师。
  (二)更换要求
  1.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资产评估师印鉴更换工作,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我会联系。
  2.请各评估机构填写《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并携带资产评估师原有印鉴、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来我会现场办理。
  3.如原印鉴遗失,应提供评估师本人签字的遗失声明,并在申请表备注中填写“遗失”字样。
  4.本次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的费用由我会承担,不另行收取。
  5.为保持印鉴的统一性,今后如有印鉴遗失或者损坏,应报我会统一制作,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个人不得私自制作资产评估师印鉴。
  (三)时间安排
  现场办理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月25日。原资产评估师印鉴和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当场收回,2017年2月3日起全部启用新印章。
  办理地点为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综合部,联系人:李兰萍,联系电话:024-23496795
  附件1:评估机构交纳会费明细表
  附件2: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
  2017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评估机构会费交纳明细表.xls    
附件2: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收我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0 川注协[2020]6号 2020/3/18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会费 津注协[2018]第 2018/1/2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湘注协[2019]18 2019/5/16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收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通知 津注协[2020]15 2020/3/26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编报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吉注协[2011]1号 2011/1/4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缴纳2012年度会费 京会协[2012]6号 2012/1/13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交纳会费及上报会 2008/1/6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湘注协[2021]12 2021/5/13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6年度会计报表 京评协[2017]2号 2017/1/13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 陕评协[2020]74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