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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1年度会费缴纳及2010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注协[2010]7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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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召开的全国2010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对报送会计决算报表的规定,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和审核汇总及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报表汇总工作
  (一)报送对象
  1、我省2010年度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2、省内事务所在市地州设立分所的,不由总所汇总分所数据填报,而是由分所在网上自行填报;
  3、外省在黔分所。
  (二)报送内容
  根据中注协要求,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项税款情况表、会计报表说明及事务所全年缴纳营业税复印件。
  (三)填报要求
  1、必须按表样上的会计科目正确填列;
  2、金额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保留到分;
  3、非新办所一定要填报上年数;
  4、“业务收入”表中第7行请不要填列;
  5、做到认真及时、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不重不漏。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1月4日至2月11日。为配合全省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请各所于2011年2月11日前通过网络上报报表,同时报送纸质报表,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逾期不上报的事务所后果自负。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应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报表质量。
  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为:。事务所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不变,登录后可在首页查询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五)年内撤销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注销前的报表;年内新设立的事务所未取得业务收入的也应报送报表。
  二、关于2011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一)会费交纳时间
  201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及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工作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于2011年2月11日前一次性足额上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会费缴纳标准
  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予以扣除。
  201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含分支机构的团体会员会费)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协会交纳。
  2011年度执业会员会费(含分支机构的执业会员会费)根据属地原则,按其2010年12月31日执业会员人数向所在地协会交纳。
  (三)其他事项
  即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请协调好执业会费交纳单位;
  事务所对系统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人:郑为、程源,联系电话:01088250390、01088250395;
  收款单位: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中北支行
  账    号:521283000018010006592
  联系电话:0851-6818625
  传  真:0851-6815756
  联 系 人:胡蓉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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