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7]4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7-1-6
实施时间: 2017-1-6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37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苏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教育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为推动苏州教育发展率先迈上新台阶,在总结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基础上,根据《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论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确立的教育事业各项发展目标。
  ——教育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确保教育经费“三增长二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229.62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54.8亿元。教育经费总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93.6%和114%。全市共计新建、改扩建410所学校(幼儿园),提供新增学位共计26.84万个。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办学校校舍全面达到抗震要求。学校布局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启动实施“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成立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吸收社会资金支持教育发展。教育装备现代化稳步推进。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9.5%,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2.9%,老年教育普及率达35.4%,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1.9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5.4年。2013年率先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苏州科技学院升格为苏州科技大学。昆山杜克大学、世界联合学院中国常熟分校落户苏州开学招生。苏州国际教育园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龙头的政产学研合作体系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获得教育部首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称号。
  ——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大力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老师。在全国率先建立地级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校外人才柔性使用、教师招聘、教师编制与岗位管理、绩效工资、教师培训经费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政策。试点实行校长职级制,推动学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与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叶圣陶奖学金”,吸引优秀师范生来苏从教。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合格学历分别达到99.96%、100%、99.65%、99.51%、97.42%,幼儿园、小学、初中高层次学历达到97.86%、95.64%、94.86%。全市在职教师中有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18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89名、省特级教师248名。全市“双师型”职教师资比例近70%。
  ——素质教育持续扎实推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体育、改进美育,建设39所省级初高中课程基地。积极推进社会实践活动,建立71个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站、16个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和城市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73个乡村少年宫。成立苏州教育志愿服务联合会,启动学生、教师、家长志愿者常态化管理和服务时长认证机制。实现中小学达标心理辅导室全覆盖,拥有全国心理特色学校1所,省级心理特色学校5所,形成“八礼四仪”、“阳光少年评选”等一批影响深远的德育品牌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全市共有80所中小学校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立市级校园足球布局网点学校53所。全面落实艺术课程标准,促进艺术教育内涵发展,全市学校艺术课开课率、艺术活动率都为100%。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成功举办,达成《苏州共识》。
  ——教育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市政府出台《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有序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从“投入驱动”向“应用驱动”转型发展。全市中小学、独立建制幼儿园百兆宽带接入率为100%,建成121间“未来教室”。率先开通苏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开放3000多节“名师课堂”优质视频资源与超过1.2万个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施中小学生教育E卡通项目。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落户苏州,在苏州中小学试点开展学习数据搜集分析科学研究。
  ——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建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6所、台商子女学校1所和本地学校国际部4个。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境外友好院校400多所。举办双边或多边国际会议和论坛年均30多次。每年有2万多名学生参加接待海外来访团组次。参加出国修学旅行活动总数超过1万人。苏州大学承办国家项目举办老挝苏州大学。2013年在全省率先成立“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在苏外国学生的汉语课程覆盖率达到100%,每年在境内外参与汉语或汉文化学习的外国学生近10000名。2015年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东盟职业教育校长高峰会,签订合作协议70多份。
  ——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辐射制度。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系统培养实验项目,积极探索中小学学段课程衔接实验。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稳步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生的规定。取消高中段择校,开展高中段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五年一贯制高职开展自主招生改革。成立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推进考、教、评分离改革。
  ——教育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启动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启动建设以政府公报为主体的督政问责机制、以学校通报为主体的督学问责机制和以评估监测为主体的区域教育绿色评价体系。试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市确立32所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及机构。成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校园纠纷调处机制。
  “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城市前列,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1)公共教育供给面临学龄人口高峰的巨大压力;(2)教育体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动态调整机制;(3)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还显滞后;(4)区域间、校际间教育发展仍不平衡;(5)教育管理体制不适应办学主体多元化和教育形式多样化需要。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为动力,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与科教兴市,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下的教育资源配置与功能布局,积极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人才培养,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教育改革发展,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建立与国际化大城市相适应的教育运行管理体系,服务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全球影响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具有独特魅力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和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国际化大城市的苏州发展定位,为争当“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各项指标,较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全省全国领先的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和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推动名校名城融合发展,初步培育形成“全纳、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现代化苏州形态,为每一个孩子奠定人生出彩的坚实基础。将苏州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2.具体目标。
  实现主要教育发展指标达全省领先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100%,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达到100%,社会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达到5%。
  建设系统完备的教育制度创新体系。以制度创新引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建设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与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公共治理格局。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充分聚集和立体多元发展的教育人才队伍成长模式,不断完善青少年成长发展路径,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逐步健全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评估机制,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各类人群平等受教育权利。
  营造开放协调的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继承发扬崇文重教传统,推动教育体制机制与文化生态融合发展,营建身心健康有益发展、学业水平科学提升与个性特长充分彰显的学生成长发展环境,在校际间、师生间与学生间形成和谐、共生、合作的发展生态,有效提高素质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建立系统内外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聚集优质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形成公众参与的教育决策管理机制,提高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培育综合育人的城市教育品牌,创建全国办人民满意教育示范区,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为全市每一个不同潜质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环境条件。
  表:苏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十二五”末 达成度 

“十三五”末达成度 

  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 

  99.50% 

  100.00% 

  2 

  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00% 

  100.00%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00% 

  100.00% 

  4 

  18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 

  67.40% 

  70.00% 

  5 

  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 

  99.80% 

  100.00%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接受同等待遇的比例 

  80.20% 

  90.00% 

  7 

  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比例 

  小学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 

  99.00% 

  100.00% 

  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 

  92.00% 

  100.00% 

  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比例 

  15.00% 

  15.00% 

  8 

  提供多样化教育的比例 

  85.70% 

  95.00% 

  9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95.50% 

  98.00% 

  10 

  义务教育学校达省定办学标准的比例 

  89.80% 

  96.00% 

  11 

  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修的教师比例 

  6.10% 

  10.00% 

  12 

  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校比例 

  33.50% 

  40.00% 

  13 

  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2.95% 

  5.00% 

  14 

  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达到省示范标准比例 

  34.00% 

  100.00% 

  15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72.30% 

  80.00% 

  16 

  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率 

  23.60% 

  40.00% 

  17 

  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96.00% 

  100.00% 

  18 

  获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比例 

  85.00% 

  100.00% 

  19 

  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9年 

  13年 

  2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26.50% 

  30.00% 

  二、提供优质公平教育服务,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四)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充分发挥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扩大小区配套教育资源,提高城乡结合和人口集聚地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重点实施镇以下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逐年分区域建立幼儿园普惠服务区制度,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221所。省、市优质园比例达90%,全面建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创新教研内容和方式。制定学前教育办园质量评价标准,预防“小学化”倾向。依托幼儿园和社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推进残障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到2020年,探索建立0~6岁托幼一体化公共保教服务体系。建成省课程游戏化项目60个。
  (五)推进义务教育全纳优质适切发展。
  保障公平全纳义务教育。主动应对学龄儿童高峰,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与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提高公办吸纳率。完善帮困助学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残障儿童接受15年免费教育权利,建设随班就读中心校,完善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机制。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小学153所、初中98所。
  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引导乡镇(街道)支持教育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改革,推动集团化办学、校外专家助推课程改革、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学校特色文化建设、苏派课堂教学五项义务教育办学改革。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加大对相对薄弱学校支持,建立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机制。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提升教育质量,引导转型发展。
  提供个性适切的义务教育。坚持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加强学生成长发展实证研究,实施基于学情分析的教育策略。探索全程育人与全科育人,设立小学全科教育试点,开展初小学段课程衔接实验。开展超常智力儿童个性化培养试点。加强过程性评价管理,完善初中学业评价体系。
  (六)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
  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接高校人才培养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高中阶段教育事业规模,促进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引导优质特色发展。有计划稳步推进、扩大与规范优质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试点。通过学校布局调整、对口帮扶、发展集团化办学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与覆盖范围。
  支持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鼓励高中教育方式创新,探索选课制、走班制、导师制等方式校本实施国家课程,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探索个性化学程学分管理。发挥课程基地建设、教育改革项目推动力,逐步突出学校的办学优势。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高中学校10所。在90%的普通高中形成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等方面的鲜明办学特色,建成一批具备人才培养先进经验的全国一流高中。
  搭建学生多样发展渠道。搜集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数据,根据学生个性差异与多元智能发展,开展个人成长发展规划指导。强化社会实践,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效果。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自主、探究、综合学习,普遍开展校内选修、在线学习和校外实践。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国内外高等学校有效衔接融通试点、与海外友好高中进行课程同步学习、与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新模式,进行职普融通、高二和高三分流试点,引导学生多元个性发展。
  三、推动教育社会互动融合,以科教进步助推城市发展
  (七)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引导本地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变,支持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建成一批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点。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和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衔接贯通,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路径。推进普职融通发展,促进共享师资及教学资源,开展招生考试和学籍互转制度改革,开展普职融通和初职衔接项目实践。充分发挥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及各联盟的作用。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职业学校4所。高、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结构更加合理,多路径成才“立交桥”逐步完善。
  推动校企行业深度合作。依据苏州“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布局,以及《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建设一批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现代专业群,建立与苏州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体系。贯彻落实《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引导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不同主体参与职教集团建设。鼓励校企共建生产与教学功能兼备的公共实训基地、行业标准研制中心、专业技术研发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支持校企共建企业学院和校办实体,将企业文化精神、价值追求、管理理念、先进技术等引入学校。到2020年,培育形成60个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实施职教卓越发展计划。深入贯彻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通过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培养“德高技强,全面发展”的卓越学生。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行业企业一起联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促进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相对接,建设与产业技术和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卓越专业。加快名师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柔性人才使用,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卓越教师队伍。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发展股分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推进管理制度改革,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激发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培育与市场紧密相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卓越学校。到2020年,创建60个以上省级中职品牌、特色专业,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国内一流的品牌专业群和现代化职业院校,培养50名以上职业教育领军人才。
  (八)提升高等教育与城市发展融合水平。
  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通过学科对接产业、高端人才汇聚、新型智库建设、创新平台培育、教育资源共享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在苏高校事业发展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加速提升苏州产业转型升级的保障度、科技创新的支撑度、社会和谐的示范度,加速提升在苏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名城带名校,名校促名城”的互动发展新局面。推进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充分利用上级政策资源和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共同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构建层次清晰、定位准确、衔接通畅、发展协调的区域高等教育体系,形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群体。
  增强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充分发挥在苏高校及国内外高校苏州研究院作用,围绕苏州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培养高层次精英型人才。依托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培养技术与管理领军人才。依托苏州国际教育园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筹建专业旅游学院,系统培养旅游人才。到2020年,每年培养高职学生4万人以上,本科学生3万人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4000人以上和500人以上。
  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水平。支持高校抢抓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发展机遇,主动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建立在苏高校与在苏企业合作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的平台通道,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帮助在苏企业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加强高校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到2020年,建成苏州大学生众创空间、金鸡湖创业长廊等一批众创空间集群和创业孵化基地。
  (九)构建覆盖城乡的市民终身学习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网络。加快苏州开放大学(社区大学)、县(市、区)社区学院、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村(社区)市民学校建设。建设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品牌,逐步形成市、县(市、区)联动、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发挥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拥有文化教育资源的机构结合实际向市民提供终身学习课程。实行终身学习登记和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证和转换制度。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推进社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科学发展老年教育,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益。
  改革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模式。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对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逐步向告知性备案转变,严格现有校外教学点年审制度。加大开放式在线课程比重。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大力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终身学习宣传动员,调动群众学习积极性,让全民终身学习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基本动力。做好学习型街道、社区、村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组织建设。强化教育的文化传播与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到2020年,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70%以上,7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市级及以上学习型乡镇(街道)建设标准,率先实现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全覆盖,80%以上县(市、区)达到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或实验区建设标准,基本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苏州。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系统培养综合育人水平
  (十)培育学生核心素养。
  构建核心素养培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发展人才观为主线,围绕《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标要求,完善包含各学段学生发展目标、教育方式和评价指标的核心素养培育体系,规划可理解把握、可操作实施、可观察评估的育人环节,将核心素养全方位融入学生生命成长过程之中,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现代社会发展所需人才必备的品格和关键能力。
  完善多方合力育人格局。统筹各学段培养目标和德育内容,统筹各学科德育开展互补配合,统筹教师、家长与社会形成育德合力,统筹校园、课堂、家庭和社区阵地联动,建立学校联系家庭、社区、社会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外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成网络状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形成一批常态化品牌活动项目,建立学生实践活动认证、考核、评价和激励等机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综合育人工作格局。
  强化家庭教育课程项目。将提升家长素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成立苏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编制《苏州市中小学校家庭教育纲要》,培育苏州家庭教育指导师,建设苏州中小学家庭教育项目学校,开发家庭教育学习资源,建立线上线下互动和积分评价推进的家长成长模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到2020年,家庭教育课程项目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
  加强体育卫生和改进美育。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体系,优化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机制,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健康成长档案,构建学生体质健康大数据平台,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主体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不断加强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学生健康素养得到提升。积极探索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新途径。改进美育教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创新艺术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加大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艺术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依托全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试实验区,加快中小学艺术教育评价改革。到202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指标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进入全国先进水平,初步形成各学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内外活动相互结合、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十一)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构建综合育人的课程体系。坚持学生一切生活皆课程,完善基于生情学情建设有利于学生多元成长,有利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课程体系。鼓励教师创新创优,大力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水平。开设丰富校本课程,鼓励设置跨学科课程,优化研究性学习课程,探索品德教育、科学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教育等学科课程向社会延伸。优化学段衔接,加强跨学段课程的统整研究,积极探索不同学段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重点丰富课程的活动性与层次性。推动课程数字化改革,丰富共享课程教材资源。
  拓展丰富多样的课程内容。增强课程和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支持学校根据学生需要提供授课服务,建设苏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和苏州市青少年校外指导中心,支持学校和高校、高新企业、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教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合作建立创客实验课程、体艺拓展课程、生涯规划课程、人文教育课程等。强化校外教育资源的课程化统整。到2020年,建设300个课程建设项目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地,建设校外综合实践课程信息化平台,建设200门线上学习与线下体验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课程。
  改进课程教学实施方式。突出学生主体,大力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实践跨学科学习、项目学习、翻转课堂学习和在线学习。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和体验性,营造独立思考、合作探究、勇于创新的教与学氛围,建立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与合作交流,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合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二)构建现代教育研究体系。
  加快区域教育智库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精神,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科研领域智库建设的意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创新导向,统筹各方面的教育科研资源,推动教育科研重心、科研方式、科研组织形式、科研成果应用转型,构建区域教科研发展综合指数体系,定期发布区域教育科研质量监测报告。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责任感、有话语权、有战斗力的新型区域教育智库体系,成为与苏州软实力建设相适应、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和宣传队。
  推动教研与科研融合发展。研究制定符合苏州实际的教研员专业素养标准,全方位、多渠道提升教研队伍专业化水平。牢固树立全面教育质量观,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学生立场、技术支撑、证据说话的意识,优化联片教研、专项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等形式,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推动区域教研活动课程化,促进传统教研向现代教研转型。主动对接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不断增强教研的适切性、实践性和实效性,大力培育区域教研品牌和提升区域教研品质。到2020年,国家、省级教学成果获奖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全面形成用科研的方式做教研、用教研的思维做科研的大教研格局。
  深化各类教育研究机制改革。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探索教育研究人员专兼职相结合、长短期聘用相结合、单双聘相结合的人事管理机制,不拘一格纳贤才,扩大教育研究人才队伍,提高教育研究人才层次;遴选对苏州教育决策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探索建立资深研究员制度以及整合社会学术资源的特约研究员制度。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研制以贡献和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研究绩效评估办法,完善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机制;举办苏州教育高峰年会,建设高端引领、集中发布、影响广泛的成果发布平台,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率。加强市教科院与政府研究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民间智库等的合作,办好苏州华中师大教育研究院、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苏州实验基地、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教育研究分院,完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机制。
  (十三)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促进双向国际交流。发挥城市区位优势,拓展国际教育与人文交流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加大选派教师出国学习进修、出席国际会议和参与国际教育交流的力度。努力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优化留学专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在国外学习工作累计时间在1年以上的教师比例明显提高,普通高校达到35%,在苏国际学生达到2万人以上,普通高校中留学生比例达到8%,攻读学历、学位留学生显著增加。
  推进国际合作办学。围绕“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大局,探索与境外学校、企业联合办学的教育输出模式,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办学项目。扩大各级国际学校在苏规模,持续发展多种类型的中外合作办学,学习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A-Level课程、IB课程、美国AP课程、加拿大BC课程和澳大利亚UFY课程。借鉴吸收国际前沿教育理念。到2020年,全市50%的各级各类学校拥有境外友好学校。
  培养国际尖端人才。把握全球科学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工商管理人才需求变化趋势,顺应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试点引进优秀外籍教师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发展各学段多样规范的国际前沿课程,开展中外网络共享课程建设,探索尖端人才国际联合培养路径。
  (十四)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
  升级基础应用环境。推动市、区两级教育基础数据库互联互通,各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应用环境。建设全市统一的教育公共管理平台,推进考试招生与评价制度改革、积分入学管理等一批重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无线校园、未来教室、仿真实验室、教育E卡通、移动校园服务等校园信息化建设,推动传统教育向智慧教育转型。
  转变教与学方式。遵循移动互联时代学生思维方式与认知规律,广泛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实验,推动移动终端、在线学习、学科工具和穿戴设备在日常教学中广泛应用,探索建立以学习为中心的信息化教学模式。深入开展翻转课堂教学实验。开展基于学情数据的个性化教学实验。到2020年,探索形成一人一案的信息化因材施教模式。
  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引进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开展跨校、跨学段的数字课程选修。建立数字资源超市与资源推荐目录,吸引第三方机构与教师个人共享优质资源。制定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管理办法,建立优质学校数字资源与薄弱学校、外来工子弟学校共享机制。鼓励高校、职校数字资源向社会开放。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育创新发展活力
  (十五)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镇(街道)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各市、区形成“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构建城区镇统筹管理的框架体系。
  推进教育行政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进管理方式,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加强对下放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创新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完善绩效评估,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建成服务型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运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推进教育管理方式深层次变革,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探索直属部分初中管理权限下放。引导和支持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形成和强化地域、学校办学特色。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
  (十六)推动教育综合评价改革。
  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健全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评价制度。完善对学校有计划的综合督导调研和阶段性走访调研制度。加快构建基于课程标准和核心素养的立体化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快建设基于大数据和以校为本的教育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基于发展规划的学校自主发展增值评价试点,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着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健全荣誉表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完善骨干梯队建设,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教师,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从强调教师把握学科能力转向更加注重教育境界和专业素养的提升,从注重“上好一堂课”转向关注“培养好一个人”,让研究学生成为教师的专业自觉,帮助教师找到适合自身专业成长的方式和目标,打破骨干称号终身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激活教师发展内驱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新时期“四有”好教师队伍。
  创新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以《苏州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阳光指标评价体系》为指导,开发网络管理平台,完善评价机制,开展综合评价。制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以学业水平测试、实验实践基本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为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七)引导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加快培育优质民办学校,探索公民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提高民办教育在我市教育事业中的占比。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保基本和强高端、多元化办学和规范化管理相得益彰的民办教育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到2020年,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占全市幼儿园、学校比例明显提升。
  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意见》,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和奖补机制,加大对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力度,大力提升民办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到2020年,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大体相当。
  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指导、行政执法,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提高民办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探索营利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异化管理办法。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健全民办教育扶持与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全力营造民办教育发展良好氛围,协同推进民办教育发展。
  (十八)提升依法治教能力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后评估。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完善教育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加强地方特色的教育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健全以章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制度相支撑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提高章程执行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保障家长委员会监督权利,推动家校互动,合力育人。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教育政务服务。依法实施教育行政许可,优化教育行政审批机制,加强部门审批信息共享。完善“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探索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完善教育政务服务网络,推动教育惠民服务网格化管理,推动学校成立服务窗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依法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区域整体推进“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深入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完成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全覆盖,扎实有效地开展系统、科学的安全教育。加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扎实推进校车安全工程,积极探索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完善保障体系,加强教育发展统筹协调
  (十九)强化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党组织领导。健全基层党组织,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战略任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观念,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十)建立布局规划实施制度。
  科学制定教育规划布局。坚持区域协同、多规合一、教育优先,按照苏州国际化大城市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编制新一轮苏州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市域空间、产业、功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的“教育坐标”,加强区域教育协调性、名校风貌整体性和历史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全市教育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发挥教育提升城市功能和内涵的积极作用。
  严格规范学校建设管理。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协同力度,明确部门权责,加大新建改扩建学校推进力度,实现教育布局、学校布点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按住宅小区分布与人口规模合理安排教育用地并严格实施,有效增加公办教育资源总量,全面满足“有学上”、“上好学”的教育需求。严格把关学校建设质量,落实学校新建项目投入使用规定,织密织牢校园环境质量安全网,建设质量过硬、资源节约、科学环保的绿色健康校园。
  加强百年老校保护与传承。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坚持校园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手抓”,全面开展百年老校挂牌认定工作,研制《苏州市中小学百年老校保护规划》,划定百年老校历史建筑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理顺保护机制、协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严控百年老校改、扩、拆、撤、并、迁等建设项目审批,建立百年老校保护巡查机制,加强百年老校教育文化精神的研究与挖掘,让百年老校形神兼备、溯源归真。
  (二十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保障教育投入逐步增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建立以政府为主、责任分担、社会资本参与的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优先地位,全面落实教育费“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标准、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设立教育投资发展基金,拓展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对民办教育经费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顺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投放的导向作用,实行教育经费的结构性优化,大幅度提高内涵发展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量中的比重,重点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对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二)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核编生源基数。争取落实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政策。分学段核定教师编制,着力化解结构性缺编问题。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各地根据实际探索实施教师聘用制,按岗位购买服务招录聘用教师,实行岗位管理和协议工资,保证聘用教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学校同岗位人员,优化县域内跨学段、跨类别、跨所有制教育人才资源调配机制,激活教师成长发展动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积极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并确保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到2020年,全市幼儿园力争实现每班“两教一保”,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和初中分别不低于60%和80%。幼儿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90%以上,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15%,高中段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40%以上。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中职学校达75%以上,高职院校达85%以上。
  建设教育人才高地。坚持教育人才优先发展,逐步提高教育人才在全市高层次人才中的占比。加大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培养国际国内高水平教师、班主任、校长和教育科研专家,探索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办学载体带动优质教育人才流入,提升补贴资助力度,努力形成高水平教育人才引进、使用、合作和服务机制。依托行业企业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依托高校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大力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老师,整体推进校长职级制,以评价改革引领教师发展,以培训改进助推教师发展,以机制创新激活教师发展。完善“县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教师在交流中得益,在流动中成长,让学生遇到更多的好教师。拓宽用人渠道,鼓励社会各类人才进入各级各类学校任教。到2020年,产生3-5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5名以上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培育30名市教育名家、100名教育领军人才,培养3000名教育咨询师、3000名心理辅导师、3000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和5000名教育数据分析师。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总数的5%,职业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总数的20%,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胜任教学、热爱教育的校外专家队伍。
  (二十三)完善教育督导与监测评价体系。
  制度化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实施区域教育绿色评价,推行区域教育发展状况年度监测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督学队伍建设和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继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复查工作常态化,适时启动预警、约谈等问责方式,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实施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组建高规格、跨区域的协同创新联盟,集体攻关、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督导着力点,把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推进苏州教育大数据研究中心智库建设,强化监测结果的诊断功能和决策参考功能。到2020年,全面建成督政、督学、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推动经验型管理向现代化治理转型。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云教监[2002]1号 2002/2/1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税教育劳务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06] 2006/4/29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教育劳务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 2006/7/4
关于医疗、教育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5 1994/7/4
关于印发《2002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2]4号 2002/1/18
关于印发《2001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1]1号 2001/2/13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粤财综[2010]88 2010/6/9
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国办发[2019]27 2019/1/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教育劳务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一字[199 1998/3/16
关于印发《2004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4]5号 2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