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建发[2016]10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4-28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9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精神,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体系的实际情况,现就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依据
  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
  4.我省现行计价依据。
  二、调整原则
  1.同一合同工程项目,营改增后造价水平保持稳定。
  2.同一合同工程项目,营改增后企业税赋有所下降。
  三、调整方法
  在现行计价依据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过渡性综合系数法计算营改增过渡后的工程造价。具体方法是,根据价税分离的原则,分别计算出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和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再测算出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和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的比值,即为过渡性综合系数;然后以该综合系数乘以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得出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增值税的计税基础。
  六、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1.2016年5月1日(含)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新开工的工程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虽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发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含)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按合同价约定的计价依据执行。
  3.2016年5月1日(含)前已进行招标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计价规定调整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的相关内容。
  七、其他有关说明
  1.材料(设备)暂估价、确认价均应为含增值税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增值税的工程造价,列入总包时,专业施工方应为总承包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2.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信息价应为含增值税单价。
  3.合同中约定有“甲供材”的工程,其费用必须计入工程造价,且供方应为纳税人抵扣进项税提供保障,计税方法由纳税人依据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通知》的规定,在新的计价依据发布前,各有关单位都必须执行。
  5.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四、五部分.doc    
修正:

四、五部分见附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水利局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土保持工程营业 渝水[2017]148号 2017/6/14
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 2016/5/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受理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 0001/1/1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 浙水建[2018]8号 2018/5/1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 琼建定[2019]10 2019/4/1
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 交办公路[2016] 2016/5/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 豫建设标[2016] 2016/5/1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 造价[2016]11号 2016/5/1
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 商资函[2005]92 2006/3/31
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交办水[2016]10 20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