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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6]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25
实施时间: 2016-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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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5日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实施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2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组合拳”,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结构优化促投资效率提升,以投向引导促投资动力转换,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投资,切实把投资转变为有效供给特别是中高端供给,推动投资合理高效可持续增长,为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强劲动力。
  (一)投资增速目标。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增长10%以上。
  (二)投资结构优化目标。更加重视投资结构调整、效率提升,确保“四个15%以上”: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5%以上。其中,力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生态环保投资均增长20%以上。
  (三)重大项目建设目标。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年度推进省“411”重大项目913个,计划投资8329亿元。重点推进重大单体项目764个,其中续建项目580个,新开工项目184个,新增项目开工率80%以上。推进重大单体产业项目515个,其中50亿元以上重大单体产业项目45个,年度完成重大单体产业项目投资1381亿元。
  二、主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安排
  (一)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类投资。
  1.主要领域。加大创新投入,突出智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力争完成全社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728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投资850亿元)。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3200亿元。加大现代服务业投资,强化服务业重点行业和服务业强县(市、区)投入,着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比重。培育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现代特色农业强镇,加大生态高效循环农业投资,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70万亩。扎实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创建。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产业转型升级类重大项目560个。重点推进富通集团光纤预制棒等信息经济项目、中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等节能环保项目、吉利DMA整车等高端装备项目、海正药业(杭州)生物工程等健康产业项目、山水六旗国际度假区等旅游项目、欧美金融城等金融服务业项目、龙泉青瓷文创基地等文化创意项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加大基础设施完善类投资。
  1.主要领域。加大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利设施网和高速信息网投入,全年完成重大交通项目投资1200亿元、能源投资700亿元、水利投资540亿元、信息网络投资130亿元。建设铁路900公里、高速公路800公里,新改建国省道1600公里、内河航道270公里;完成滩涂圈围面积5万亩;完成17台1000万千瓦以上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2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以上;建设4G网络基站5万个以上。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基础设施完善类重大项目197个。重点推进杭黄铁路、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等铁路项目,杭绍台高速公路、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等公路项目,衢江航运开发工程等水运项目,温州机场扩建工程、嘉兴机场等机场项目,三门核电一期等电源项目,宁东至浙江特高压等输变电项目,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等煤油气项目,普陀海上风电场等新能源项目,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台州市朱溪水库等水资源保障项目,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等区域骨干排涝项目,温州瓯飞一期等沿海滩涂围垦项目,全省4G网络等信息网络项目,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加大统筹城乡建设类投资。
  1.主要领域。加大新型城市化建设投入,重点增加都市区核心区功能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城乡供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投资,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力争完成城市功能提升设施项目投资240亿元、轨道交通项目投资190亿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公共设施建设投资130亿元、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投资200亿元。全年改善70万农村居民人口饮水条件,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80万户以上,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善工程2000公里,整治农村河道2000公里,完成各类异地搬迁45万人以上。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统筹城乡建设类重大项目37个。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及市政道路等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建设项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等水环境治理项目。
  (四)加大公共服务提升类投资。
  1.主要领域。加大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投入,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全年完成文教卫体设施项目投资16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全省救助困难群众住房投资500亿元、社会福利设施投资200亿元、防灾减灾设施投资190亿元。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0万套、基本建成15万套,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万户,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00个、新增各类养老服务床位数28万张,新建(改扩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房20万平方米,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00座、圩区整治30万亩。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公共服务提升类重大项目119个。重点推进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等社会事业项目、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村救助困难群众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全省“五水共治”建设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异地扩建等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养老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责任落实力度。建立健全“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投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把全省年度扩大有效投资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设区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加强投资进展、投资结构优化、重大项目推进等监测,确保实现投资时序进度。对投资进度、速度滞后的地区,要建立和实施约谈、重点督办等制度。二是强化部门服务责任,省级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题服务活动,紧盯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本领域年度投资目标任务。财政、国土资源、经信、环保、金融、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强化服务和指导,做好重大项目的资金、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用海等要素保障。三是强化投资考核督查,对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实行“月度服务、季度督查、年度考核”制度。重点对各领域年度投资额居前的重大单体项目,加大检查、评估和督查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机制,加大投资结构优化、效率提升、大项目引进示范、前期工作推进等权重,对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投资结构效益好的市县,给予更多的财政资金奖励,切实提高投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加大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力度。把深化投融资体制创新摆上更加重要位置,逐步实现投资向投融资转变,推动社会资本在扩大有效投资中“唱主角”“挑大梁”。一是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PPP项目推介库,推动一批PPP示范项目落地,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二是大力创新融资方式,加快高速公路、铁路等省级投融资平台整合、做大,加强省级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省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的撬动功能,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等多种融资机制,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省重大项目。三是大力推动市县级投融资创新试点,推进台州国家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嘉善、海宁、义乌开展国家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试点,深化诸暨省级投融资改革试点,探索县级投融资平台整合和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的新路径。四是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顺畅运行,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促进投资便利化。
  (三)加大“四个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分类分级推进,推动精准服务、精准发力。一是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继续完善省领导联系省级产业集聚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制度,落实省市县领导三级全程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建立专题问题协调、督办约谈制度等机制,推动项目完成年度形象目标。二是加快推进一批新开工项目,抓好项目集中开工、银项对接、征地拆迁清零等专项活动,推动新增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工率。三是加快推进一批竣工投产项目,建立健全“问题交办、限时办结、结果专报”制度,及时破解线型项目征地拆迁难、交叉施工难等突出困难,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四是加快推进一批前期储备项目,制定实施我省“十三五”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加强规划引导投资项目作用,加大浙商回归、央企对接、外资引进工作力度,谋划招引一批带动性强的标杆性重大项目。编制实施我省3年滚动投资计划,建立我省投资项目储备库,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根本转变。建立全省重大项目前期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编制浙江省重大项目前期攻坚计划,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分解到位。省对各地、各部门的重大项目培育工作,建立“比学赶超”机制,加快从项目培育到实际投资和有效供给的进程。
  (四)加大土地、资金、用海等要素保障力度。针对用地难、融资难、用海难等突出问题,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的要素资源,切实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推动投资效率明显提升。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支持,紧紧抓住国家持续发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重大机遇,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向上衔接、落地开工、基金投放等工作,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额度300亿元以上,带动投资1500亿元。二是加强省内重大项目融资协调力度,省内各级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和地方债发行要向省重大建设项目倾斜,积极支持重大项目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推动省级产业基金集中发力,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继续实行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戴帽”下达、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确保大项目、好项目用地需求。四是研究提出破解“占优补优、占水补水”耕地占补平衡难题的办法,研究提出统筹围海造地、优化海域使用权审批服务等办法,推动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项目及涉海项目按时落地开工。
  附件:1.2016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
  2.2016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表附件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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