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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13]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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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
  (2013—2017年)
  扩大有效投资是我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限为2013—2017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围绕“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和“四大建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更加注重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以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为重要载体,着力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加快推进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四大万亿”工程,即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1000个以上省重大项目,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万亿元。力争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60%,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服务业投资比重达到20%以上,民间投资比重提高到65%。组织实施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力争建设100亿元以上大项目50个、50亿元以上大项目150个,着力推进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原则。
  1.示范性。重大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我省“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以及规划布局要求,对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具有较好示范作用。
  2.有效性。着眼于提高效益和转型升级,推进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加大有市场、有需求、有效益的实体经济投资,推动结构优化和创新发展。
  3.市场性。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民间投资作用,牢固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4.可行性。重大项目应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动态管理、滚动实施,根据需要进行增补或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五年完成全社会产业投资5万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投资3.2万亿元、现代服务业投资(扣除房地产投资和交通、信息等服务业口径的基础设施投资等)1.8万亿元、现代农业投资600亿元、创新载体投资600亿元。包含海洋经济投资1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3800亿元。通过实施一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项目,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现代化。
  重点推进700个左右省重大产业项目。其中:
  1.现代工业项目。省重大项目280个左右。实施全省工业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嘉兴桐昆差别化纤维、绍兴远东PTA技改扩建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推进福特汽车整车生产、中国南车轨道交通装备组装及维修基地项目等装备制造业项目,推进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绍兴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乐清湾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项目等循环经济项目,推进杭州阿里巴巴软件生产基地、宁波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衢州华友钴新材料项目、温州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永磁无刷无铁芯宽频智能节能电机项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2.现代服务业项目。省重大项目270个左右。重点推进中国(桐庐)智慧快递服务项目、义乌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绍兴夏威夷休闲商务中心、台州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等现代商贸业项目,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首期、宁波海洋经济金融中心等总部经济及金融服务业项目,横店万花园旅游项目、长兴图影高端休闲度假区、江郎山国际文化旅游区、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千峡湖旅游度假区、泰顺县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以及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项目、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中国根艺美术博览园三期、温州文化创意园等文化创意项目。
  3.现代农业项目。省重大项目30个左右。重点推进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
  4.创新载体项目。省重大项目40个左右。重点推进浙大网新研发及生产中心、舟山海洋科技引智园区、温州海洋科技创新园、新加坡低碳科技园等创新载体项目。
  5.海洋经济产业项目。省重大项目60个左右。重点推进宁波中油海洋工程基地、舟山惠生海洋工程、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温州中欧船业有限公司修造项目等海洋经济产业项目。
  (二)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五年完成全社会基础设施投资1.5万亿元以上。其中,交通投资7000亿元、能源投资3000亿元、水利投资2000亿元、信息网络投资1100亿元、发展平台基础设施投资2000亿元。通过实施一批大交通、大能源、大水利、大通信等重大项目,力争五年新建(改建)铁路15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140公里,高速公路1000公里;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2.4亿吨;新改建四级以上内河高等级航道310公里;新增民用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000万人次;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油气管线1600公里;完成滩涂圈围面积50万亩;新增4G网络基站5万个、载频15万个。
  重点推进300个左右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其中:
  1.交通项目。省重大项目130个左右。重点推进杭黄铁路、九景衢铁路、金台铁路、温州市域铁路等铁路项目,推进杭州、宁波等城市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推进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杭绍台高速、甬台温复线等公路项目,推进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舟山衢山港区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等水运项目,推进宁波栎社机场三期扩建、温州机场飞行区和航站区扩建、嘉兴民用机场、东阳横店通用机场等机场项目。
  2.能源项目。省重大项目90个左右。重点实施苍南电厂、六横电厂、杭州萧山天然气热电项目等火电项目,推进秦山核电一期扩建、三门核电一期和二期等核电项目,推进仙居抽水蓄能等水电项目,推进舟山生物燃料乙醇等新能源项目,推进金丽温天然气输气干线工程等煤油气项目,推进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溪洛渡—浙西特高压直流工程、宁东—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等输变电项目。
  3.水利项目。省重大项目50个左右。推进台州朱溪水库、新昌钦寸水库等水资源保障项目,推进瓯飞一期、龙湾二期、小洋山围垦等沿海滩涂围垦项目。
  4.信息项目。省重大项目7个。推进全省移动C网、宽带浙江建设等项目。
  5.发展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省重大项目40个左右。重点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五年完成全社会城乡建设投资1.5万亿元以上。其中,城市功能提升设施投资8000亿元、城市综合体3000亿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中心镇公共设施建设投资3000亿元、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投资1000亿元。通过实施一批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综合体以及小城市和中心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项目,力争五年新增城市快速路里程400公里以上,完成3678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设农村联网公路7000公里,整治农村河道5000公里,大力提升都市圈和城镇功能,形成城乡一体化建设新格局。
  重点推进100个左右省重大城乡建设项目。其中:
  1.城市功能提升项目。省重大项目40个左右。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
  2.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省重大项目12个。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综合体建设。
  3.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省重大项目39个。重点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省级中心镇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4.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省重大项目18个。重点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欠发达地区异地搬迁、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山区经济发展、安吉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普陀美丽海岛建设、衢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四)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五年完成全社会公共服务投资1万亿元以上。其中,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投资4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1200亿元、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投资2000亿元、社会福利设施投资1000亿元、防灾减灾设施投资1000亿元。通过实施一批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改造等重大项目,力争五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万套,改造危房农户6万户,新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0万张,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新建(改扩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房1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主要江河堤防加固5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100公里,加固病险水库500座、海塘150公里,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重点推进200个左右省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其中:
  1.社会事业项目。省重大项目60个左右。重点推进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浙江音乐学院(筹)校区、温州肯恩大学等教育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省儿童医院滨江扩建一期项目等省级医院建设、设区市级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工程等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浙江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项目,推进温州奥体中心、基层群众体育设施建设等体育项目。
  2.保障性住房项目。省重大项目2个。重点推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
  3.生态环保设施项目。省重大项目60个左右。重点推进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全省火电企业脱硝减排、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整治提升等环保项目,推进重点防护林工程、义乌森林城市、衢州森林城市及植物园建设等生态建设项目。
  4.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省重大项目16个。重点推进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桐乡平安养老养生、丽水郎奇—白桥养老基地等养老项目,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项目。
  5.防灾减灾设施项目。省重大项目50个左右。重点推进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工程、海塘安全管理工程、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地质灾害避险工程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为扎实有序推进扩大有效投资“411” 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省领导任组长的我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加大重大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坚持和完善分类分级协调制度,建立省、市、县(市、区)领导联系“411”省重大项目制度,各市、县(市、区)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服务责任主体,业主单位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衔接和联动,齐心协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强责任落实。省发改委作为推进省重大项目建设的牵头部门,每年编制全省扩大有效投资 “411” 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将年度扩大有效投资任务、重大项目推进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要加大对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项目的要素保障力度;省农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要根据自身职责提出归口管理项目的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并按季汇总。建立完善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的督查考核制度,实行“每季公布、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年度有效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省对市、县(市、区)考核,对扩大有效投资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省级有关部门推进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前期提速。对列入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前期类项目,要抓紧落实投资主体、资金筹措等关键节点,力争早日完成前期工作。对年度计划的新开工类项目,要加快审批、核准、备案流程,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建设全省转型升级项目推介库,加大重大项目招商推介。启动新一轮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省级部门项目审批联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时效。
  (四)加强要素保障。对列入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符合条件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省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用地保障“事后奖励”。加强对省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大各级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对省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公益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严格项目环保准入要求,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环境容量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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