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6]9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1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0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东城区城管委、西城区市政市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6]506号),现将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编码164007001)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计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立方米2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
  (三)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2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二、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网站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等内容。
  三、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水务局
  2016年6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 苏水农[2022]13 2022/4/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 赣财税[2022]29 2023/1/1
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 渝财综[2020]71 2021/1/1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 甬财政发[2015] 2015/3/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 桂财税[2020]44 2021/1/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1/1/1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补偿费 黑财综[2016]21 2016/3/9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中国人 2020/5/3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 闽发改价格函[2 2023/7/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