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一[2002]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7-18
实施时间: 2002-7-18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8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01〕568号)文件的精神,现对做好本市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报告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要求
  此次核查面为已投产(经营)企业户数的10%,由各财政部门自行择户核查。核查工作可结合《会计法》执法检查进行,对已经进行《会计法》执法检查的企业不再重复核查,但可纳入此次核查面。
  二、核查时间
  各财政部门应在8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将核查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报表送市局企业一处。
  三、核查内容
  (一)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二)会计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三)是否违反成本费用开支规定,多提多摊成本费用;
  (四)中方职工各项权益资金是否得到保障;
  (五)是否存在偷漏税行为;
  (六)中介机构执业情况是否规范。
  四、其他事项
  今后,对企业财务报告的核查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市局不再每年发文布置,由各财政部门按要求安排每年的核查工作,并在每年8月20日前上报核查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表。
附件: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核查情况汇总表(一)
   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核查情况汇总表(二)
  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欠税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国税函[2005] 200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