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6]14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2-29
实施时间: 2016-2-2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6]2号)要求,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
  二、网上报备地址及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网上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报备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网上报备和书面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由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章;
  (二)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基本情况表(附表1-1);
  (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1-2);
  (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明细表(附表1-3)、会计师事务所支出明细表(附表4)、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利润表;
  (五)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境外(含港澳台及外国)审计业务情况表(附表1-5)和非审计业务情况表(附表1-6);
  (六)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5年1月1日至报备日);
  (七)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之间一体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
  (八)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被处罚情况(含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以及由于执行业务涉及法律诉讼情况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网上报备后,将以上材料书面打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后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涉及签章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含特殊普通合伙所)由首席合伙人签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由主任会计师签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按本通知要求,配备专人做好2015年度报备工作。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对报备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时若发生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应在年度信息报备的同时,准备相关变更资料到财政部门备案。一经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设立条件,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相关资料的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只提交书面资料未完成网上报备,或仅完成网上报备未提交书面资料的,均视为未报备。
  书面报备资料报送地点: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通讯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0551—68150392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53117

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附表(下发).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 财会[2014]307号 2014/3/26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 鲁财会[2014]3号 2014/3/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 2010/4/9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 0001/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情况的 黑财注[2012]18 2012/6/1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备2021年度财务报 京会协[2022]21 2022/2/16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汇总情况的报 青财会字[2016] 2016/7/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 赣财会[2015]7号 2015/3/2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报备工作的 渝财会[2007]26 2007/5/22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 201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