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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关于特殊监管区域启用新的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0-10
实施时间: 2014-10-1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183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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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货物通关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署加发[2014]172号),经海关总署批准,现就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新备案清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备案清单统一适用于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进出境和进出区通关业务。启用新备案清单的特殊监管区域,原适用于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及适用于保税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停止使用。
  二、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及2010年第22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填制备案清单。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南京海关
  2014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南京海关公告2014年8号.doc    
修正:

因附件体积较大下载查看附件请到http://nanjing.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19/tab64056/info720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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