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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加发[2014]17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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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先进区、后报关
  “先进区、后报关”是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监管区域)境外入区环节,允许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凭进境货物的舱单等信息先向海关简要申报,并办理口岸提货和货物进区手续,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办理进境货物正式申报手续,海关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通过风险分析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作业模式。
  (二)自行运输
  “区内自行运输”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可以使用非海关监管车辆,在不同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之间自行运输货物的作业模式。
  (三)工单式核销
  “工单式核销”是指海关与实行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管理的生产制造企业进行联网,通过实时采集企业每次实际投料的作业工单数据和企业进出库的申报数据,对企业生产进行定量、动态监管,实现海关库存数据与企业实际库存数据自动比对的一种核销方式。
  (四)保税展示交易
  “保税展示交易”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区内或者区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经营活动。
  (五)境内外维修
  “境内外维修”是指区内企业对来自境外、境内需进行维修处理的货物进行维修并复运出境、出区的经营活动。
  (六)期货保税交割
  “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特殊监管区域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期货交割标的物的一种销售方式。
  (七)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区外承租企业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每期租金分期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八)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是指允许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分批次进出货物的,可以先凭核放单办理货物的实际进出区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以备案清单或者报关单集中办理报关手续,海关依托辅助系统进行监管的一种通关模式。
  (九)简化无纸化通关随附单证
  “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是指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进出区报关单取消部分随附单证,简化进出区通关手续。
  (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是指将现有特殊监管区域备案清单格式中的申报项数简化统一为30项申报项。
  (十一)内销选择性征税
  “内销选择性征税”是指对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选择缴纳进口关税。
  (十二)集中汇总纳税
  “集中汇总纳税”是指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海关可以对其一段时期内多次进出口产生的税款集中进行汇总计征的一种税收征管模式。
  (十三)物流企业联网监管
  “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是指海关对使用WMS系统(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企业实施“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实现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的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的一种监管模式。
  (十四)智能化卡口验放
  “智能化卡口验放”是指升级改造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卡口设施,实现车辆过卡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等智能化管理。
  (十五)企业协调员
  试点企业指定负责海关事务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联系人,归口负责与海关协调员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与海关的合作事宜;海关指定专人担任协调员,定期组织面向试点企业的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宣讲活动,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密切与企业的日常沟通,听取和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十六)海关AEO互认
  区内AA类企业可优先享受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签署的AEO互认成果,适用相应通关便利措施。
  (十七)企业注册登记改革
  取消区内报关企业、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施行注册登记备案;区内AA类及A类的报关企业和双重身份企业取消跨关区报关分支机构备案,可直接在关区外、我国关境内各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开展报关业务;授权区内海关办理企业适用A类管理事项。
  (十八)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海关定期编制并公布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目录主要包括企业注册登记等基础信息,企业海关信用分类等级信息,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进出口快件业务企业、保税仓库等与海关监管相关的行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以及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的生效判决等书面形式确认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信息等。
  (十九)企业准入“单一窗口”
  投资者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报送相关注册登记申请信息,各政府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质监、商务、海关等)受理并办理投资者所申请的相关注册登记,办事结果将通过平台统一反馈至投资者的企业注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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