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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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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现将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9]247号)文件废止。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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