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有关内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7
实施时间: 2015-2-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9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第三部分第四条“税费金退库”事项的第(四)项办理时限修改为“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第三部分第六条“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的第(四)项办理时限修改为“20日”。
  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关于修订《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有关内容的解读
  2.相关文件依据
  3.现行《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税费金退库”、“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的规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关于修订《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有关内容的解读
  2014年8月4日,我局发布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下称《规程》)。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现将《规程》第三部分第四条“税费金退库”事项的第(四)项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财政部门审批和送国库办理时间)”修改为“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第三部分第六条“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的第(四)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修改为“20日”。
  附件3、现行《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税费金退库”、“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的规定
  税费金退库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申请退税。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4.《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退(抵)税款申请表》一式四份;
  2.缴款书或完税证或银行缴税回单;
  3.申请报告;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减免税退库适用);
  6.与纳税人名称相符的银行账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负责人的银行账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法规对特定业务税费金退库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财政部门审批和送国库办理时间)。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相关部门办理→纳税人相关账户收到所退税款。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退(抵)税款申请表》
  延期缴纳税款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特殊困难具体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粤地税发〔2003〕86号);
  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下放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纳税人开立的所有银行帐户的清单;
  4.当期纳税申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5.当期末银行对帐单、应付职工工资的总帐及明细帐、列支社会保险费的管理费用帐、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报告;
  6.当期现金流量表(对于年度税款的延期缴纳,还需报送上一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7.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3.《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相关附件:
2.相关文件依据.zip    
3.现行《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税费金退库”、“延期缴纳税款”事项的规定.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支持和促进就业所得税减免审 2014/11/1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有关涉税事项审批权 赣国税函[2000] 2001/1/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关涉税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 湘国税发[2002] 2002/8/1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 2014/9/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 厦国税发[2004] 2004/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操 鄂国税发[2011] 2012/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 粤国税发[2017] 2017/10/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 浙地税函[2011] 2011/12/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代理审 厦国税发[2004] 2004/3/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关涉税事项公告的通知 琼地税发[2013]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