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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4]16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17
实施时间: 2015-1-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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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7日
  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13]6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智慧经济”的要求,力争通过2-3年的引导培育,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100%;区县(市)、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级全覆盖”,即每个区、县(市)都建成一个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点。在2014年实现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基础上,以后每年递增15%以上,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区。
  二、工作举措
  (一)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全覆盖”。积极鼓励各区、县(市)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各乡镇(街道)通过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建立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村E邮站、农村连锁商店、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引导农村建立电商网络服务点,力争通过2-3年时间,全市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及行政村电商网络服务点覆盖率均达100%。推动电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通过电商交易平台销售农产品。
  (二)加强物流快递业对接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建设,依托邮政网络配送平台加强与申通、中通、圆通、韵达、顺丰等知名物流企业的合作,积极改造完善村邮站,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实现物流快递村村通达并提高效率,共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
  (三)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建设独立的电商交易平台,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进一步整合产品资源,形成特色鲜明、品种齐全的营销体系,促进产业与产品、网上与网下的有机融合。
  (四)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按照生态富民的要求,充分利用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积极发挥电商优势,大力发展以农村民宿为主的农村经济新型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推出1500个现代电商民宿点,使之成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极,使我市成为全国农村电商发展现代民宿业的示范区。积极推进电商在统筹城乡发展、推出农村旅游等精品线路,促进休闲经济、运动经济、养老(生)经济、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的应用。
  (五)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村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公共配套服务,促进电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
  (六)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引导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城市E邮站平台销售配送生鲜农产品,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
  (七)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加强全市协作,探索“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培育一批季节性、固定式的全市性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我市农村电商品牌进行推广,扩大我市农产品影响力。
  (八)规划建设电商产业园。各区、县(市)要利用具有自身特色的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合理规划、有序引导电商产业园项目;以产业特色为核心、以电商专业服务为纽带,支持电商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存量土地,整合电商资源,配套办公、物流、仓储、餐饮、娱乐等服务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网络宣传推广、产品摄影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临安、淳安、桐庐、余杭等地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快其他区、县(市)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九)加快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万人计划”,力争每年培训农村电商人才3000余人,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多渠道举办电商职业培训和人才实务培训,建立多层次的培训体系,通过与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传授网店创业技巧和营销技能,培训一批农业企业高级管理及部门管理人员,培养一批农村、社区网店经营人员、个体和大学生(村官)电商创业者。
  (十)发挥农村电商协会优势。通过各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搭建政府与行业、行业与企业、企业与基地、企业与农民间的沟通平台,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优势和功能。
  三、政策扶持
  (一)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以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龙头,积极推动萧山、富阳、淳安等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挥县级平台提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训孵化电商企业、向外推介农村新型业态等职能作用。
  (二)鼓励电商进乡镇(街道)、农村。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性、专业性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建设,为本地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积极鼓励牵头的电商企业到乡镇(街道)、农村开设服务网点并提供服务。
  (三)发挥融资担保服务作用。积极发挥全市各农信担保机构的金融服务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对农业企业发展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等相关项目的增信融资支持。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村的发展,对有10个以上电子商务创业主体、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以及年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的农村个体电商网店(网站)进行扶持。
  (五)支持电商产业园建设。对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利用闲置厂房建设电商创业园,为当地电商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仓储等电商公共服务的,给予适当扶持。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在享受上级政策扶持的同时,当地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六)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通过“以市农办牵头、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县级营运中心负责实施”的模式,每年对我市农村电商人才的培训予以支持,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3名电商人才,解决农村电商人才瓶颈问题,推进农村旅游、农家乐、养老养生、运动休闲、民宿经济等农村经济新业态的发展。
  以上六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市对区、县(市)实行竞争性分配资金的依据,由市财政根据竞争性分配结果下达补助资金,相关区、县(市)按照本实施方案将补助资金落实到相关企业和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我市农村信息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指导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
  (二)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网络平台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县、乡平台和村级服务点的建设;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融资服务的发展。
  (三)先行先试,示范带动。鼓励桐庐县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先行先试,其他区、县(市)要总结经验,创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园、电子商务村、现代民宿和创业青年中树立一批典型,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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