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初审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建建通[2014]25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4-6-5
实施时间: 2014-6-1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5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5号)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由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园林绿化及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取消资质审批初审环节,有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直接受理审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0日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直接受理审批。
  二、2014年6月10日前,原初审部门已受理资质初审的建设工程企业,按原程序审批。
  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申请所需材料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建立资质审查工作规章制度,明确企业申报资质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完成审查工作,保证审查工作质量。并在每月25日前,按资质类别报送资质审批情况到我厅政务中心。
  五、我厅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工作定期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质资格审批,将对审批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资质资格。
  六、涉及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的资质,按现行规定执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所得税 哈地税函[2007] 2007/8/2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关 鲁建建管字[201 2019/9/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 桂政办发[2023] 2023/9/2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定期报送建筑业发展有关 吉建管[2012]5号 2012/2/1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分项目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4/2/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 建标[2016]67号 2016/5/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 吉政办发[2017] 2017/1/22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 建办标[2016]4号 2016/2/1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 闽政[2013]44号 2013/10/25